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青海德令哈风电场一期项目49.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青海德令哈风电场一期项目49.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GXTC-1108099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
总装机规模为49.5MW,单机容量为不低于1500kW的高原低温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2年的备品备件和消耗品等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车面。
交货期:
2011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交货,最后一台机组交货时间不晚于2012年1月31日。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和提供风电机组设备资格和能力的制造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等于ISO9000体系标准)、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具有15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设备的总装能力,所投风电机组应具备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认证和测试报告;
(4)
投标人生产的风电机组在中国境内已有不少于500台通过240小时试运行;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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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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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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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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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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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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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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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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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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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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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1年
7 月 29 日-2011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1层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9、答疑方式: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10-8835707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uoxinbabu02@163.com)。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
8 月 18 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九层开标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位
置:首体南路与车公庄西大街交汇处(四道口)东北角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丽芳
联系电话:13718685250
电子邮箱:yiersan321@sohu.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3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位
置:首体南路与车公庄西大街交汇处(四道口)东北角
联
系 人:王永亮、史磊(女)
联 系
电话:010-88354433-740、722
手
机:13720096283
传
真:010-88357072 邮
箱:guoxinbabu02@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