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招标编号:
SGE-2011-3242-0331
GXTC-1112165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FBD-№5.0/2×7.5(660/1140V) |
台 |
4 |
|
2 |
FBD-№6.0/2×22(660/1140V) |
台 |
6 |
配风扇叶2对,带消音装置 |
3 |
FBD-№6.7/2×37(660/1140V) |
台 |
10 |
配风扇叶4对,带消音装置 |
4 |
隔爆智能型双电源双局扇四回路组合开关QBZ—4×120(660/1140V) |
台 |
4 |
FBD-№6.7/2×37配套使用。 |
5 |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双电源双变频局扇调速装置 |
台 |
3 |
FBD-№6.7/2×37配套使用。 |
6 |
通风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性调速装置(单机型) |
台 |
4 |
FBD-№6.0/2×22配套使用。 |
7 |
SCZ-Ⅳ风水双机型水射流降尘装置 |
台 |
6 |
|
7.1 |
随机配套阀门配件、喷头 |
个 |
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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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强聚酯纤维正压风筒FTZSSΦ800×10m |
节 |
500 |
每节风筒配编号牌 |
8.1 |
风筒快速连接器 |
个 |
600 |
|
9 |
高强聚酯纤维正压风筒FTZSSΦ600×10m |
节 |
50 |
每节风筒配编号牌 |
9.1 |
风筒快速连接器 |
个 |
60 |
|
10 |
高强聚酯纤维负压风筒FTZSSΦ800×10m |
节 |
20 |
配风筒快速连接器30个 |
11 |
高强聚酯纤维正压自动分风三通风筒FTZSSΦ800×5m |
节 |
10 |
|
12 |
高强聚酯纤维正压风筒(抗炮崩风筒FTZSSΦ800×5m |
节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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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强聚酯纤维正压自动分风三通风筒FTZSSΦ600×5m |
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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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树脂15kg/桶 |
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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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收分标投标
交货时间: 2011年10月
10 日。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有效的总公司授权);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材料;
(7)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或委托代理协议;
(8)所提供产品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
(9)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
提供3家以上同类产品业绩合同证明;
2)
产品须具有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1年8月22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 编:100044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浩、高轩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752、463
传 真:010-51196363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9月1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9月1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万元整
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账,开标时,投标人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 编:100044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联 系
人:王浩、高轩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752、463
传 真:010-51196363
电 子 信 箱 :gxzb11@163.com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如采用汇款的方式交纳相关费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