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哈密电厂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国投哈密电厂系新建电厂,燃煤由新疆哈密大南湖西矿区国投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一号矿井供给,属于“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项目。一期工程规划2×660MW国产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南湖乡境内,预留扩建条件,同步脱硫、脱硝。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4月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4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7月投产。
2、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工程监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三项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同等级规模及以上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含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有高级职称;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需具有监理工程师资质,并有中级职称;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6)省外投标人须办理进疆备案手续。
6、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意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且需特快专递纸质招标文件,须加付100元人民币EMS费用。
注意2:若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请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
(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下述完整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号码:0991-2329176)。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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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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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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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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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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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邮箱(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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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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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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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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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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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10月26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
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11层A座。
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若需招标人配合,请与此公告所列招标人之联系人取得联系。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建设西路68号国投罗钾大厦908室
联 系 人:李健、虞力涛
电
话:13899364146(李)、15299777933(虞)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林 键
联系电话:0991-2329176
手
机:13899990016
邮
箱:gxxj_lj@163.com
传
真:0991-2329176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
帐
号:0000020020110022613450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