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划财务司的委托,对927一期工程外业测绘生产及保障装备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第1包:便携式绝对重力仪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便携式绝对重力仪 |
2 |
北京(1) |
1 |
60个日历日 |
北京(2) |
1 |
第2包:相对重力仪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2 |
相对重力仪 |
16 |
北京 |
6 |
60个日历日 |
陕西 |
10 |
第3包:全站仪0.5″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3 |
全站仪0.5″ |
14 |
北京 |
3 |
45个日历日 |
陕西 |
3 |
龙江 |
2 |
四川 |
2 |
天津 |
4 |
第4包:全站仪2″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4 |
全站仪2″ |
12 |
北京 |
4 |
45个日历日 |
西安 |
2 |
哈尔滨 |
2 |
四川 |
2 |
重庆 |
1 |
海南 |
1 |
第5包:浅水多波束测深仪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5 |
浅水多波束测深仪 |
1 |
天津 |
1 |
6个月 |
第6包:数码航摄仪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6 |
数码航摄仪 |
1 |
北京 |
1 |
45天 |
第7包:中档面包车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7 |
中档面包车 |
10 |
北京(1) |
4 |
30个日历日 |
陕西 |
2 |
黑龙江 |
1 |
四川 |
1 |
海南 |
1 |
重庆 |
1 |
注:1、投标人可以分包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中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第1~7包通用资格要求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商均可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厂商,则所投型号的货物不能再授权其它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投标货物的投标授权,且同一个包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除通用资格要求外,各包特殊资格要求:
第1包:便携式绝对重力仪
1)
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具有销售业绩。
第2包:相对重力仪
1)
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具有销售业绩。
第3包:全站仪0.5″
1)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在 500 万元(含)以上;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所投同类产品近两年内具有销售业绩。
第4包:全站仪2″
1)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在 500 万元(含)以上;
2)
投标人所投同类产品近两年具有销售业绩;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第5包:浅水多波束测深仪
1)
投标人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具有销售业绩。
第6包:数码航摄仪
1)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在500 万元(含)以上。
第7包:中档面包车
1)
投标人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具有销售业绩。
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若邮购,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11月22日-2011年11月28日,每天9:0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6.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需澄清内容于2011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把答复内容以传真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二层楚宫。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招标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邵冉、孙占海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68315588-346、414
传
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rshao556677@163.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帐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