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委托,对湖南长沙中央直属储备肉冷库吊顶式冷风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2.
招标内容、数量、交货时间:
(1)项目名称:湖南长沙中央直属储备肉冷库吊顶式冷风机设备采购项目
(2)货物名称:吊顶式冷风机
(3)招标范围:
编号 |
设 备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氨吊顶式冷风机,F=455m2 |
台 |
2 |
2 |
氨吊顶式冷风机,F=420m2 |
台 |
10 |
3 |
乙二醇吊顶式冷风机,F=100m2 |
台 |
4 |
4 |
乙二醇吊顶式冷风机,F=75m2 |
台 |
12 |
5 |
乙二醇吊顶式冷风机,F=129m2 |
台 |
6 |
6 |
一体化低温机组
BYWC380DW |
台 |
1 |
(4)交货地点及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湖南长沙中央直属储备肉冷库建设工地指定位置
交货时间:2012年2月12
日货物进场,具体提前7天通知
3.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制造商失去投标资格,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2)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制造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7.
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 12
月 2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高为、孙占海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88354433-158、414
传
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hs2008gw@163.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市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