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港华石油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郑州港华石油有限公司鹤壁市、新乡市CNG加气母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郑州港华石油有限公司鹤壁市、新乡市CNG加气母站工程设备采购
2.
招标编号:WZCG-20120901
GXTC-1231051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4.
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鹤壁、新乡加气母站设备(包括设计、生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分三个包,详见下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母站压缩机 |
台 |
4 |
3000Nm3/h,功率315KW,配套仪表风设备 |
鹤壁站及新乡站各2台 |
2 |
计量橇 |
台 |
2 |
不需调压 |
鹤壁站及新乡站各1台 |
3 |
前置干燥器 |
套 |
2 |
10000Nm3/h、80KW |
鹤壁站及新乡站各1套 |
(2)计划交货期2012年11月5日前提供设计条件资料;2012年12月30日前交货;
(3)交货地点:河南鹤壁、新乡加气母站。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国国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若为制造商,第一包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含1000万)元以上,第二和第三包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含300万)元以上;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含300万)元以上,并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若一个制造商的多个代理商参加报名,以授权书开具日期早者为准);
(3)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
(4)制造商需取得国家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出售时间:
2012年
10
月
16日~2012年
10
月
21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郑州市政七街28号(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045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上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统一A4纸、装订)。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1包应提交人民币
1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第2包应提交人民币
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第3包应提交人民币
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上午9:00
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12号河南万众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方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10.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招
标
人:郑州港华石油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12号河南万众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钧阳
电
话:1383838900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侯帅军、段明丽、刘雪娟
电
话:0371-60110677 、
010-88354433
传
真:0371-65515767 、
010-88356027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