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次 公 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长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宏发水电站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202138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广东粤电宏发水电站位于广东省英德市境内,装机容量50MW,是一座利用长湖水库弃水进行发电的水电站工程。长湖水库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航运的综合利用水电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左岸输水隧洞、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永久公路等组成,工程规模为Ⅱ等大(2)型。新建宏发水电站布置在大坝右岸下游,为单机单变的独立系统。电站由长湖水库(已有)、新建引水系统、厂房系统及永久路桥等组成。
2.2招标范围:本供货范围包括粤电宏发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机组现地控制单元、升压站现地控制单元、公用现地控制单元、机组关口表与主变高压侧关口表、辅机及公用控制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2.3建设地点:广东省英德市。
2.4交货期:见招标文件。
2.5交货地点:宏发水电站工程现场。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3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与电力系统监控系统设备生产资格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资质和能力。
3.4
业绩要求:
2010年1月至今,在15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上投运的计算机监控下位机LCU总计不少于10台套。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无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电力系统事故。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2009-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至少两个年度盈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2月28日起至2013年3月19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4.2购买须知:在购买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材料正本一套及电子版本一套一并递交到购买地点(最终以纸质文件作为有效文件),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单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5)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资质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设备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设备规格、投运时间);
(6)报名文件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guoxinzjx@163.com);
(7)其他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3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广东省英德市广东粤电长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广东粤电长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英德市大站镇天佑南路98号
联 系 人: 陈志强
电
话:0763-231807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联
系 人:郭徽、赵吉祥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743 、746
传
真:010-88357536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