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哈密一矿风井场区及主皮带安装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署【2011】3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新疆哈密市大南湖乡
(2)工程内容:
一、风井场区设备安装包括:
1、风井场地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
2、矿井主通风机设备、配电控制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
3、空压机和制氮机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4、回风立井井筒梯子间安装、井筒管路(灌浆管219×10、供水管57×5和消防管219×7)敷设;
5、110千伏变电站到风井场地七回YJV22高压电缆的敷设,要求敷设在电缆沟内,并盖好水泥盖板;
6、除甲方已购买的设备(见附表)外,安装所需其它的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并给出分项报价。
7、设备及材料的卸车、起吊、设备验收、保管、安装、注油、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工作及甲方提供设备及全部材料(加工)二次倒运、保管均由乙方负责。
8、空压机房及制氮机房两套起重机的安装调试;
9、机房内各种标识及制度牌板的制作安装,消防器材的采购及设置均由乙方负责。
10、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照明安装,灯具甲供(见附表),电缆为暂列金额,其余辅材乙方负责。
11、井筒涌水量小于4m3/h,井筒直径7米,井深296米。
12、回风井安装完成后,拆除井架,提升机及电器设备,装车运回唐山开滦建设集团,其费用含在报价中。
13、本工程计划2013年10月30日开工安装,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二、主斜井皮带机等设备安装
1、主运胶带机设备及临时PVG输送带的安装,安装长度为1250m,集中控制系统一套(包括上仓1120KW皮带机集中控制),转载皮带机及PVG输送带的(50米)安装调试,皮带抓捕器的安装调试;
2、架空乘人车装置安装调试;
3、主斜井井筒高压电缆的敷设2×185和2×240各两根;110kv变电站到皮带变电所2×240两根;
4、主斜井照明灯安装调试;
5、主运胶带机房变电所设备及电控、变频器、皮带机保护、集中控制、相应的辅助设备的安装调试;
6、空气加热机组KJZ-50
Q=1919kW设备(2台)安装调试;
7、主斜井井筒敷设无缝钢管219×7安装(1500米)安装调试;
8、乙方还需购置并安装以下器材: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不锈钢沙箱 |
840×540×570,厚度2mm,底座高度100mm,配齐消防器材及沙袋 |
10个 |
数量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配置 |
绝缘胶皮 |
宽600mm,厚5mm,绿色 |
60米 |
数量按实际配置 |
亚克力双层夹芯牌板 |
参考尺寸:600×500
mm,夹芯内容可更换,上墙安装 |
20套 |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设置,包括制度及图纸牌板 |
绝缘用具 |
10KV绝缘手套2双,10KV绝缘靴2双,
10KV验电笔2支,室内接地线2组,绝缘台1个 |
1套 |
交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
绝缘用具存放柜 |
标准型 |
1个 |
智能型 |
干粉灭火器 |
标准型 |
20 |
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配置 |
安全标识 |
参考尺寸:300×400,亚克力背喷 |
20个 |
地面配电室,具体内容根据内容情况而定 |
安全标识 |
参考尺寸:300×400,不锈钢拉丝,贴工业级反光膜 |
30 |
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配置,井下用 |
安全宣传牌板 |
铝塑板,不锈钢外框,参考尺寸:500*600 |
30个 |
|
设备标识牌 |
统计高低压开关、变频器,铝板贴工业级反光膜 |
30 |
根据设备数量而定 |
厂房标识牌 |
参考尺寸:500×600 |
3个 |
不锈钢电蚀 |
门牌 |
|
1 |
根据现场实际定 |
9、除甲方已购买的设备(见附表)外,安装所需其它的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并给出分项报价。
10、设备及材料的卸车、起吊、设备验收、保管、安装、注油、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工作及甲方提供设备及全部材料(加工)二次倒运、保管均由乙方负责。
11、机房内各种标识及制度牌板的制作安装,消防器材的采购及设置均由乙方负责。
12、本工程计划2013年12月开工,施工总工期为90天。
工程总工期为:
风井场地设备安装工程计划2013年10月30日开工,总工期为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的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
3.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资格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管理经验;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同类项目工程管理经验。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应具有三个同等或类似条件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甲方出具盖章确认的工程运行情况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30日起2013年9月6日止,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11层A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0日10: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建设西路68号国投罗钾大厦916室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99364146
传 真:0902-2382036
电子邮件:1389936414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11层A座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白璨、尤婧、任旭峰
电 话:15099628902(白)、0991-2329176(尤)、13399913717(任)
传 真:0991-2329136
电子邮件:gxxj_yj@163.com
网 址:www.gxzb.com.cn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
账 号:000002002011002261345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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