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35111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海德令哈尕海200MW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建设地点:
青海省德令哈市尕海镇
3.
招标范围:
110kV升压站一次、二次及通信计量设备的安装、实验、调试;(升压站内电缆支架制安、站内所有电缆敷设土建施工、110kV升压站所有设备就位调整,门构架预埋件的制安、中控制室通讯室的装修);35kV线路施工安装(22公里线路含电杆、金具、导线、土建
);33台箱变基础浇筑,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箱变高低压侧电缆敷设、安装调试,ADSS光缆采购敷设(27公里光缆含全部金具)及所有安装施工辅材。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11月30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无亏损,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能力;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资格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管理经验;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同类项目工程管理经验;
(7)
投标人近3
年内应具有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工程经验和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gwt@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顾文婷(电话:18290881215、传真:0991-2329176-8012)。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E-mail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人 |
|
10 |
注册资本 |
|
9、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
方式 |
须知 |
1 |
方式一:电汇购买 |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11层A座
开 户
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
账
号:0000020020110022613450
联 系
人:顾文婷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12
手
机:18290881215(顾) |
2 |
方式二:现场购买
(新疆) |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3 年9月 5日起至
2013 年 9月 1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并自行负责安全事宜。
12.答疑方式:以书面盖章后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gxxj_lyz@163.com)。
1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11层A座。
1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9月26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皇子豪庭大酒店
1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海青
联系电话:0977-8333090、13209700907
地
址:青海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3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11层A座(邮编:830000)
联 系
人:梁一泽、顾文婷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5999001991(梁)、18290881215(顾)
邮
箱:gxxj_lyz@163.com
传
真:0991-2329136
开 户 银
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
帐
号:000002002011002261345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