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威胁预警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就[病毒威胁预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病毒威胁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IT-2013HW13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病毒威胁预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邀请,本项目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病毒威胁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的服务资格。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报名参与。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病毒威胁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
基于中国银行当前现状,要求在现有防护措施基础上建立一套威胁预警监控系统。 |
详见技术需求 |
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技术需求书”。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及以上。
2.供应商须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技术及服务,具备与采购人长期合作的能力,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技术信誉。
3.
供应商须在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在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成功案例,部署规模超过本次采购数量的案例不少于两家(须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采购人保留审查合同原件的权利)。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或以上证书。
6.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APT侦测能力的报告。
7.必须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获得邀请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若原厂商无法参与,只可授权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所报产品(或服务)的原厂商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五、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1[3]年[11]月[6]日起至201[3]年[11]月[27]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2F)
(二)报名时须同时携带资料的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www.bo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8]: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11]: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2F)
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2F
邮
编:100818
联 系 人:李宝发、黄雅琴
电
话:010-66595991/5984
传
真:010-66593484
电子函件:libaofa@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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