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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5-04-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二次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人民检察院(略)运输(略)院、(略)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己(略)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略)移交补偿专款,招标人为(略)人民检察院(略)运输(略)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人民检察院(略)运输(略)院、(略)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二次)
2.2招标编号:Y(略)Z-(略)-(略)
2.3 建设概况:本项目位于郑(略)、(略)域,建设用地面积(略).(略)m(略),总建筑面积(略)m(略),其中地上面积(略)m(略),地下面积为(略)m(略)。
2.4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地质勘察、测量,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略)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略)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略)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略)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3.2 财务要求:(略)年(略)月(略)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略)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略)年(略)月(略)日(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略)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的承诺证明文件;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略)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略)年(略)月(略)日以来类似业绩,(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和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其他要求: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略)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如果(略)结束,符合条件的(略)单位超过(略)家(不含(略)家),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略)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为(略)家;如果符合条件的(略)单位不足(略)家(含(略)家),则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投标程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略):(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略)((略)CBD(略)(略)层(略)室)(略)。
5.2(略)时请按上述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携带包括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略)及委托代理人(略)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人员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略)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略)时须按要求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略)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略)(略)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河南豫信(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院(略)运输(略)院
地 址:(略)(略)号
联系人:(略)pan lang="EN-US"> 王山峰
电话/传真:(略)-(略)
电子(略):
地 址:(略)(略)(略)层
联系人:(略)pan lang="EN-US"> 周圆芳 位小坤
电话/传真:(略)-(略)
电子(略):
(略)人民检察院(略)运输(略)院
(略)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