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 |
普定(略)kV大凹变 |
1 |
(略)芯箱体 |
|
套 |
1 |
2 |
(略)芯熔、配一体化模块 |
含适配器、(略)芯/束状尾纤 |
套 |
6 |
3 |
储纤单(略) |
|
套 |
1 |
4 |
跳纤 |
FC/PC双头(略)米 |
条 |
8 |
5 |
光缆开剥头 |
|
套 |
1 |
6 |
数字配线单(略)体(2M) |
(略) |
套 |
5 |
7 |
接插件、测试塞绳 |
(略) |
套 |
5 |
8 |
音频配线单(略) |
(略)回线 |
套 |
1 |
|
外线模块 |
(略)回线 |
套 |
4 |
|
内线模块 |
(略)回线 |
套 |
4 |
9 |
保安单(略) |
(略)回线 |
套 |
(略) |
(略) |
专用工具 |
卡接刀、压接钳各1 |
套 |
1 |
(略) |
附件及机柜 |
(略)*(略)*(略)mm计算机灰,RAL(略) |
套 |
1 |
二 |
(略)kV普定变电站 |
1 |
(略)芯箱体 |
|
套 |
1 |
2 |
(略)芯熔、配一体化模块 |
含适配器、(略)芯/束状尾纤 |
套 |
6 |
3 |
储纤单(略) |
|
套 |
1 |
4 |
跳纤 |
FC/PC双头(略)米(铠装) |
条 |
8 |
5 |
光缆开剥头 |
|
套 |
1 |
6 |
附件及机柜 |
(略)*(略)*(略)mm计算机灰,RAL(略) |
套 |
1 |
注:
l 光纤配线架应含保护套管、保护带等配件。
l 数字配线架应含测试塞绳等配件。
卖方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全部数据及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及试验报告等),以使买方更好地了解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的性能保证,以利于买方设计、安装和维护工作。
1.4.1.1 卖方应对其所提供全部图纸的准确性、完(略)性负一切责任。
1.4.1.2 设计文件是指卖方根(略)方案设计和计划建议并提供给买方要求确认的图纸或文件。
1.4.1.3 最终文件应指买方已确认或作了设计修改后确认的图纸或文件。
1.4.1.4 随设备应按站另附一套完(略)的装订好的安装图和说明书,在每次运输中妥善放置以防损坏(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在封面上印明站名和站编号)
1.4.2 文件、图纸、说明手册的内容
卖方按合同制订的设计、材料供货、制造和工厂检验、设备交货等各阶段的详细计划和(略)安装调试的建议计划书。
a、全部订购设备的清单,应给出型号,技术特点和性能参数。
b、所有主要设备部件和连接电缆的规格型号。
c、设备的布置和连接框图。
d、所有设备按站给出端子排列图、接线表、设备之间连接端子图及同买方设备连接的详细端子排图。
a、提供经确认的制造进度计划表。
b、提供经确认的全套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
c、(略)安装调试计划。
d、为了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以及识别(略)件,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最后的子部件详细图纸和全套最终版图纸。
e、供货设备或材料安装用的典型安装要领书。
(略)验收后提供一套完(略)的各站竣工图,竣工图与(略)实际安装情况应完全一致。
说明手册应活页装订,并具有硬质封面,说明手册由制造厂提供,并注明就近服务的授权机构,说明手册应包括设备所有的装配、运行、检验、维修、(略)件清单、推荐的备件、设备型号等方面的说明。
说明手册包括
a、设备总体描述
b、设备的技术参数
c、运行手册
d、品清单和说明及存放要求.
e,
硬件和(略)维护运行手册.
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文件、图纸、资料及说明手册、应同时提供软盘。(略)应在WINDOW(略)上运行。
根据买方的需要,卖方须提供下列份数的各类技术文件:
序
号 |
文件名称 |
份 数 |
安 装 单 位 |
发 送 时 间 |
图纸 |
透明图和软 盘 |
1 |
设计文件 |
2
1 |
|
GZEPDI
GEPC |
合同签订后1周内 |
2 |
最终文件 |
2
6 |
1 |
GZEPDI
GEPC |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后4周内 |
3 |
竣工图 |
1
3 |
|
GZEPDI
GEPC |
试运行后4周内 |
4 |
说明手册 |
1
2 |
|
GZEPDI
GEPC |
设备到货前8周 |
除铁金属、镀锌部件及处理或加工过的表面外,所有机柜、构架及安装件的内、外表面均应防锈处理,经过处理后的表面涂层应耐久而美观,保证(略)年内不褪色不脱落。
1.6.1 卖方应提供必须的,种类齐全的价值为设备总价5%的备品备件(不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具体的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由卖方建议,买方认可。
1.6.2 所有的备品备件必须是新的,生产标准与原件相同,主件和备件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试验质量,材料和工艺要求相互匹配。
1.6.3 全部备品备件,随第一批设备发运到买方指定地点,这些备品备件应装箱便于储存和防止损坏,并标有明显“备品”字样,以便识别。
1.6.4 卖方应填制备品备件表,详细列出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备品费用应(略)项列出,并包括在报价中,买方在评标时将考虑所列备品备件的合理性。
1.6.5 卖方应根据其重要性(略)为重要备品备件和标准备品备件二大类:
a、重要备品备件
指因损坏而导制影响通话(略)(略)及以上主件的备件这类备件的数量应有适当增加。
b、标准的备品备件
除重要备品备件以外的全部备品备件。
1.6.6 在合同生效以前,买方保留增减备件种类和数量的权力。
1.7 专用工具及安装材料
1.7.1 卖方应提供足够的安装和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安装材料
1.7.2 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及安装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专用工具按1套列(略)的报价中。
1.7.3 专用工具及安装材料的价格包括在投标价格内,买方在评标时将考虑其种类和数量的合理性。
1.7.4 买方在合同生效以前保留增减安装材料及专用工具的种类和数量的权力。
1.9.1合同中的设备及附件,包括卖方从别处采购的设备和附件,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和准则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包括在投标时生效的任何修正和增补。
1.9.2 除非特殊说明,(略)和设备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国际组织的最新标准。
ITU—R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
ITU—T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
IEC 国际电工协会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EIA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IEEE 美国电(略)师协会
CEPT 欧洲(略)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国GB标准已在本标书中体现。
所有安装材料及紧固件都应符合ISO及SI(国际单位制)标准。
1.9.3 若标准和准则与本技术技术规范书之间有任何明显矛盾时,卖方应向买方提出并取得书面决定后才可进行制造。
工作温度:一5~+(略)℃
相对湿度:≤(略)%(+(略)℃)
大气压力:(略)~(略)kPa
海拔高度:≥(略)m
提供的综合配线架外形尺寸结构,满足(略)安装的要求。综合配线架为(略)"标准机架,封闭式结构,机架内有充足的布线、走线空间。具有配线、跳线和转接功能:能自环测试和(略)测试;
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略)-(略)《数字配线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要求。
2.3.1.1电气性能(特性阻抗)
工作速率:2Mbit/s:
接触电阻:外导体≤2.5m Ω、内导体运≤(略)mΩ:
绝缘电阻: ≥(略)MΩ((略)V):
耐电压: ≥(略)V((略)Hz交流)/min,不击穿、不飞弧;
串音防卫度: ≥(略)dB;
介入哀耗:≤0.3dB;
回波哀耗: ≥l8dB。
2.3.1.2机械性能
镀金层厚度:≥2?m
连接器寿命:>l(略)次:
拉脱力:>(略)N
塑料件的阻燃性能满足国际GB(略)中的FV-0级要求:
机械活动部(略)转动灵活,紧固件联接可靠:
有明确的标示;
有充足的线缆布入空间。
2.3.1.3防腐性能
机架采用高强度型材并经氧化处理;
紧固件用不锈钢或进行镀镍处理;
结构件采用环氧粉末喷涂。
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略)-(略)《光纤配线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要求
2.3.2.1适用性指标
标称工作波长:(略)nm、(略)nm、(略)nm
光纤活动连接器:符合GB(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3.2.2功能
具有光缆固定和保护功能;
具有光缆终接功能;
跳纤、转接功能;
光纤纤芯和尾纤的保护功能。
2.3.2.3光电性能
介入衰耗:<0.2dB
回波衰耗:>(略)dB
插拔性寿命:>(略)次
绝缘电阻:>(略)MΩ((略)Vdc时)
机架高压防护地与机架间耐压不小于(略)V(DC)/5s,无击穿无飞弧。
2.3.2.4机械性能
机架结构采用全封闭结构,光纤熔接头与活接头有防尘装置;
塑料件燃烧性能符合GB(略)-(略)的规定:
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时装有保护套,提供全程光纤曲率半径保护;
光缆进入机箱,保证曲率半径大于光缆直径的(略)倍。
2.3.2.5防腐性能
机架采用高强度型材并经氧化处理;
紧固件用不锈钢或进行镀镍处理;
结构件采用环氧粉末喷涂。结构件采用环氧粉末喷涂。
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略)-(略)《数字配线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要求。
2.3.3.1电气性能
绝缘电阻: ≥(略)MΩ((略)V):
耐电压: ≥(略)V((略)Hz交流)/min,不击穿、不飞弧;
簧片间接触电阻≤7mΩ,高温、低温、温度变化、湿热试验后接触电阻增值≤3mΩ
成端接触电阻≤0.3mΩ,高温、低温、温度变化、湿热、振动试验后接触电阻增值≤2mΩ
气密性:未被腐蚀面积占总面积的(略)%以上
拉脱力:≥(略)N
2.3.3.2机械性能
塑料件的阻燃性能满足国际GB(略)中的FV-0级要求:
机械活动部(略)转动灵活,紧固件联接可靠:
有明确的标示;
有充足的线缆布入空间。
2.3.3.3过电压防护性能
直流击穿电压:Udc=(略) V
脉冲击穿电压:Umax≤(略)V(在(略)V/?s电压上升率时)
2.3.3.4过电流防护性能
常温电阻:≤(略)Ω,a,b线间电阻差≤2Ω
不动作电流:(略)Ma,1h不动作(测试电压直流(略)V,环境温度在(略)℃时)
失效保护性能:当放电管电流达2.5A(有效值)时,(略)中的a线或b线在(略)s内接地。
2.3.3.5防腐性能
机架采用高强度型材并经氧化处理;
紧固件用不锈钢或进行镀镍处理;
结构件采用环氧粉末喷涂。
卖方应在合同签字生效后3周内提供一份详细的工厂检验计划供买方认可。工厂检验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检验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及程序。
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工厂检验。
买方将参加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卖方应提前3个月用电传通知买方工厂检验的日期。
a、卖方应在设备开始制造时,以电传或传真将制造计划进度通知买方,工厂检验应在设备装运前1个月时进行。
b、所有的材料、(略)器件、部件、模块均应通过工厂的例行试验标准,并提供一份完(略)的例行试验报告,其内容包括试验项目、日期、地点、指标、结果及试验条件、买方保留对例行试验复查的权力。
c、卖方应根据技术条件书的要求进行工厂检验,并提供两份完(略)的工厂检验报告供买方认可。检验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说明
设备的项目编号
时间、地点及测试环境条件
检验指标及检验结果
测试数据、测试原理图、包括表计型号、精度、读数、测试点位置、数据打印出的结果、示波图等。
试验人员名单及负责人签字。
d、 除非买方同意,否则在工厂检验通过以前设备不许包装发运。
e、工厂检验在设备制造厂所在地进行,卖方应提供工厂检验所需的工具、仪表、办公场所等其他必要的条件。
f、买方人员在工厂检验过程中有如下权力:
l 核查检验方法和程序
l 抽查检验结果
l 如发现设备不符合技术技术规范书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检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增加由卖方承担,卖方应立即更换或采取技术措施直至满足要求。
技术服务保括(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3.4 (略)安装调试
卖(略)工期要求派遣(略)安装的指导人员和调试的负责人员,(略)服务费用,将包括在投标价中。
a、卖方应负责将设备直接运行到目的地,并做到使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b、所有部件的装运,应做到便于(略)装卸、搬运和安装。
c、凡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松动的物件都应装箱并捆牢,标以明显的标志以利识别。
d、除合同条款的规定外,须在每批设备启运后(略)小时内通知买方。
3.6 运输和(略)检验
a、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将根据提货单与卖方(略)核对所收到的装箱件数量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并检查包装是否在运输中受损。
b、开箱及最后检验将在(略)进行,所有货物将逐项检验其数量和质量。若发现货物及设备中有数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者,买方有权凭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c、从到货之日起到(略)检验结束,卖方有权自费派人参与和目睹卸货、初检、运输及最后的(略)检验。
d、在检验中如发现明显的或潜在的损坏、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费负责补救,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如卖方不迅速修复损坏或更换,买方有权按有关条款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