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
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15-07-0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沈阳热电厂3、4号炉环保改造工程(低氮燃烧系统及锅炉受热面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3、4号炉环保改(略)及锅炉受热面改造)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沈阳热电厂位(略)中(略)为2x(略)t/h自然循环煤粉锅炉,装机容量为(略)MW。(略)年建成投产的3、4号炉至今已运行(略)多年,主要承担周边工业与民用采暖热负荷。
2、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名称:沈阳热电厂3、4号炉环保改(略)及锅炉受热面改造)EPC项目
4、招标范围:沈阳热电厂3、4号炉环保改(略)及锅炉受热面改造)EPC项目范围,包含项目总设计、施工建设与管理、设备采购、售后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中的管理和服务。性能考核测试(包括临时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有性能考核测试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甲乙双方配合。性能考核测试第三方的选择权在需方。(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要求:(略)年9月(略)日前竣工投产。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略),形式为现金、银行支(略)银,不接受承兑汇票和保函。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略)资金不低于(略)(略);
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
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略)级(略)施工总承包(略)级资质;()
⑷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件;
⑸技术项目负责人(略)师资格;
⑹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
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⑽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制造的(锅炉除外)还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⑾本项目,中标人按照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略)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略)包给他人完成。接受(略)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略)包。中标人应当就(略)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略)包的人就(略)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略)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⑿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投标(略)及招标文件出售
(1)时间:自(略)年7月9日起至(略)年7月(略)日止,每天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2(略)室((略)(略)号)
(3)(略)及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略)及(略)时应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将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有关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略)施工总承包(略)级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略)级建造师证(略)施工总承包(略)级资质(略)的投标单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单位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
7、法定代表人(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或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略)年度至(略)年度)
9、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上午9:(略)时(北京时间)
(略)、开标时间:(略)年7月(略)日上午9:(略)时(北京时间)
(略)、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略)/span>
(略)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略)
地址:(略)号
邮编:(略)
开户行:农行沈阳(略)
账 号:(略)
联系人:(略) lang="EN-US"> 李若宪
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略): (略)
(略)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