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卫生(略)
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
((略)-(略)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盐城卫生(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日 期:二0一六年七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招标文件编号:(略)-(略)号 |
2 |
项目名称: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
供货地址:(略)">
项目预算: (略)(略) |
3 |
投标有效期:(略)天(日历天) |
4 |
投标保证金:(略)(略) |
5 |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略)年7月(略)日
<(略)站:(略)www.(略).cn盐城(略)站
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略)费(略)(略),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补交,未中标者不退。 |
6 |
投标文件一式(略)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7 |
投标时间:(略)年8月8日(略):(略)-(略):(略)
地址:(略)ang="EN-US">(略)号) |
8 |
开标时间:(略)年8月8日(略):(略)
地址:(略)ang="EN-US">(略)号)
评标结果经法人代表确认后在盐城(略)站公示3天 |
9 |
招标人:(略)n>盐城卫生(略) 地址:(略)-US">(略)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span lang="EN-US"> 电话:(略)-(略) (略) |
(略) |
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约定形式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
(略) |
合同签字地址:(略)n> |
(略) |
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略)费、投标保证金需(略)别缴纳,投标文件需各自提供所需内容并(略)别封装提交。 |
盐城卫生(略)
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
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略)自筹。经请示,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优质的供货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 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
1.2 供货地址:(略)n >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要求及货物需求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详见附件招标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项目采购数量及范围适当调(略)的权利(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对招标内容进行调(略),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4 标段划(略):本次招标共(略)为1个标段,标段划(略)如下:
一标段: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
1.5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6 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招标人要求,为全新的物品。
1.7 供货期:(略)天或满足招标人需求。
1.8 技术参数响应要求: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是正偏离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从事上述设备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中标后公示期间销售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产品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时并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产品的质量联保证明书,所投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能实现的功能)。
2.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时提供原件。
3.2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卫生(略)
开户行:建行盐(略)
帐 号:(略)
3.3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略)¥(略).(略)(略)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以上2条约定形式缴纳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形式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3.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差额部(略)款项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5)中标人不按规定(略)招标代理组织服务费。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略)日内未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4. 投标(略)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略)的申请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盐城(略)站”上自行(略)并按约定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开标,(略)费资料费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每份(略)(略),(略)费、资料费未递交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特别提醒:
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盐城(略)站”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略)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疑问送达时间:(略)年7月(略)日上午(略):(略)时前。
5.2 答疑文件(略)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略)时后。
5.3 地址:(略)="EN-US">
二、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全部供应及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及其保险费、检测费、调试验收、保险、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必须包括设备安装就位、二次搬运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的出差费用、补助费用、交通费用等均在报价范围内);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货物配置要求的变更,则合同价应按所发生变更的内容部(略)作相应地调(略)、因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所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发,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采购说明,投标人自行勘探(略)情况和招标人要求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略)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略),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 投标人先到(略)踏勘以充(略)了解(略)位置、情况、(略)、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略)(略),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具体情况自主报价。
5. 投标报价((略)项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在本项目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其单价一律不得调(略)。中标人中标后,中标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均不再调(略)。
6. 投标(略)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略)开填写:
货物到目的地交货的价格包括:
(1) 货物的单价
(2) 配套及辅助设备、材料价格
(3) 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
(4) 售后服务费(包括培训费、维保服务费等)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组织费:中标人须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文件中的招标收费标准(略)%(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略).(略)(略)按(略).(略)(略)收取,并一次性付清,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招标人不再另行(略)。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语言及币种
2.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使用中文,如有关内容是外文时,必须另附中文译文。
2.3 所有投标报价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
3.1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略)为一号共1 个标书,除原件为1份外,其余所有文本标书均为正本1份,副本3份,同时还须提供资格审查用的原件材料1份,原件材料不必装订,直接放入标书的封袋内即可。
3.2投标人须认真、仔细地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慎重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略)、清晰、正确地填写,并有序装订成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3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
3.3.1 法定代表人(略)明书(格式附后)。
3.3.2 法定代表人(略)(如授权,格式附后)。
3.3.3 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
3.3.4 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详细报价表。
3.3.5 盐城卫生(略)实验实训(略)析仪器采购项目投标要求响应表(包括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度、供货期及质保期)(格式附后)。
3.3.6 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及投标人认为技术上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3.7 所投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能实现的功能。
3.3.8 其它技术内容。
3.3.9 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3.3.(略)资格审查应包括的内容:
3.3.(略).1生产厂家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3.(略).2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3.3.1—3.3.(略)项资料须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原件仅需1份,直接放入标书的封袋内递交即可)。投标人在上述投标文件中如提供制造商的正式印刷产品样本,可将其直接放入标书封袋中(份数不限),也可和投标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但其印刷样本中所述产品必须有投标产品。
3.4、投标文件的格式及规定
3.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4.2 投标文件份数均为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且修改必须清晰。
3.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实质性内容的投标材料上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数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3.5.2 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的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章印。
4、投标有效期
4.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起(略)个日历天。
4.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诚信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诚信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委派的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1.2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1.3 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和电子(略)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及评标
1、开标
1.1 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2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须携带有效(略)件以便核查身份,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封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1.4 若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1.5 同意撤回和撤销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封。
1.6 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1.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年8月8日(略):(略)-(略):(略)时。
地址:(略)(略)(略)会议室。
1.8 开标时间:(略)年8月8日(略):(略)时。
地址:(略)(略)(略)会议室。
2 评 标:
2.1评 标 办 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技术参数响应度、质保售后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审得(略)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资格审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进入详细评审。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的资料:
1.生产厂家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要求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 ((略)(略))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a.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略)(略)(略)。
b.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3(略),并从(略)(略)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c.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减0.2(略),从(略)(略)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说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评标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质量、供货期和技术参数响应度承诺((略)(略))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目标、供货期要求及参数响应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略)(略)(略)。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供货期要求及参数响应度的,按废标处理。
(3)质保及服务承诺((略)(略))
质 保:基本(略)3(略),最高5(略)。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得基本(略)3(略),如超出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可适当加(略),加(略)最高不超过2(略);
服务承诺:评委根据安装、调试计划及人员培训计划、供货期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评委计(略)间为3-5(略)。
以上评审评委计(略)均以0.(略)(略)为一个计(略)单位。
2.2、评标规则
2.2.1 本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委为3人以上单数(含3人)。
2.2.2 总(略)和(略)项得(略)均保留两位小数,总(略)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最高得(略)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略)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位解释。
2.2.3 评委应记名打(略),打(略)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打(略)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取所有评委的有效票进行计(略)、汇总;各项汇总时,每大项记(略)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得(略)汇总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略)间加(略)或扣(略)项的,其加(略)或扣(略)间两端值。
2.2.5 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略)(即取消保底(略)值)。
2.2.6 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议处理的,(略)监督人员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相关部门,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2.2.7 违法违纪行(略)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2.2.8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略)。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2.2.9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2.3 投标文件的修正
2.3.1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找外部证据。
2.3.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属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3.3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有技术参数引用错误及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投标文件中引用技术参数与其所附制造商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参数不一致时,以制造商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技术参数为准。
(2) 如果大写(文字)金额与小写(数字)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或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方法调(略)。
2.3.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略)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略)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作废标处理。
2.4 投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备竞争力,投标报价(略)场水平和招标人期望值时,招标人有权组织重新招标。
2.5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3、废标
3.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被确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3.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3.3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出现负偏离情况。
4、谈判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转入谈判程序:
(1)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 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投标文件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否决所有投标的;
(3) 评标委员会对一部(略)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2 谈判方式
4.2.1 谈判对象委派投标文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与谈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二代(略)原件以便核查身份。
4.2.2 谈判采取谈判小组与谈判对象(略)别进行的方式。
4.2.3 谈判的主要内容:报价、工期、质量、参数响应度、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4.2.4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采用一轮或多轮次谈判的形式进行谈判。
4.2.5 谈判结果以书面形式,经谈判对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2.6 谈判结果以达到招标人的期望值为原则。
4.2.7 如经多轮谈判后仍未达到招标人期望值,则本次谈判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