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略)拉萨至林芝段(简称“(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关于新建(略)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略)](略)(略)拉林铁(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略)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安排(略)%,(略)建设基金安排(略)%(略),(略)物资柴油、透水盲管、止水条、钢纤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略)拉萨至林(略)LLZQ-(略)标,计划共工期(略)个月。讫里程DK(略)+(略).(略)~DK(略)+(略),位于(略),沿线途经扎绕、康莎、里龙,(略)全长(略).3km。
2.2对外交通现状
外围交通(略)主要有(略),(略)G(略)线、G(略)线,兰西高速,(略)、(略)S(略)线、S(略)线。
新建(略)大部(略)沿雅鲁藏布江布设,(略)运输(略)S(略)线、S(略)线、(略)G(略)线等。(略)S(略)线曲水大(略)段(略)km,(略),(略)面。(略)S(略)(略)km,其(略)至桑日段(略)km,(略),沥(略)面;桑日至加查段(沿江线峡谷段)约(略)km,为三(略)面,地势险峻,(略)况较差。(略)S(略)(略)km,其中,桑日至曲松段(略)km,(略),沥(略)面;曲松至加查段约(略).6km,改建(略),简(略)面,(略)况较差,(略)最高点海拔(略).(略)m。沿线部(略)结构物设计荷载低。
2.3招标内容和包件划(略):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略),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略)资金(略)(略)人民币及以上。
3.1.2.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略)售许可证书)和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略)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1.3.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1.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略)、(略)(略)、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5.投标人需出具近(略)、(略)年两个以上的国家或铁(略)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略)、(略)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7.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透水盲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略),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2.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略)(略)米。
3.2.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略)资金不低于(略)(略)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的ISO(略)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略)、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2.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略)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7.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止水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
3.3.2投标人已通过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略)资金不低于(略)(略)人民币,年生产能力必须在(略)(略)米以上。
3.3.3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略)、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所有规格(略)、(略)年每年的检测报告。
3.3.4投标人(略)年至(略)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略)(略)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略)年至(略)年国家或(略)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略)、(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钢纤维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略),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4.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略)资金不低于(略)(略)人民币。
3.4.3.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具有年产钢纤维(略)吨以上;
3.4.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略)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4.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略)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6.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投标人近5年不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9月(略)日(上午8:(略)~(略):(略)时、下午(略):(略)~(略):(略)时),发售地址:(略)n lang="EN-US">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