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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G60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大修(一期)工程交通组织服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略)湘潭至邵阳高速(略)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略),建设资金来自(略)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略)%
,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组织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略)、(略)境内,主线全长(略).1km,双(略),(略)互通至廉桥互通段长度约(略)公里,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略)基宽度(略)米;(略)段长度约(略)公里,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略)基宽度(略)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G(略)湘潭至邵阳(略)大修(K(略))和娄底互通(K(略)),其他诱导(略)流(略)为周边(略))设置临时(略)流提示牌、标线、锥筒、水马、闪光箭头、警示频闪灯等交安设施的安装、拆除、维护等,本次招标共(略)为
1
个标段,计划服务期为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略)级及以上住(略)建设部门颁发的(略)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略)项((略)安全设施(略)项一级资质)资质
和交通组织服务相关咨询经营范围
,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略)建设(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交通组织服务类应持有相关咨询经营范围);
2
、最近
5
年(
(略)
年
4
月
5
日—
(略)
年
4
月
5
日)至少完成过附件
1
表
3
的业绩;
3
、必(略)级及以上住(略)建设部门颁发的(略)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略)项((略)安全设施(略)项一级资质)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略)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情形
之一的投标人或最近
1
年(略)交通运输厅评为
D
级
、最近
2
年连续(略)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最近
3
年连续(略)交通运输厅评为
B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
[1]
的投标人(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3
月
(略)
日至(略)年
3
月
(略)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上午
8:(略)
至
(略):(略)时,下午
(略):(略)
时至
(略):(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潭邵(略)(湘潭至娄底(略)
(
地址:(略)
湖南湘(略)(略)号8(略)
)
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②企业
资质证书副本
;
③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④
经办人二代(略);(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
③④
项全套一份(略)。
如为联合体,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略),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略)
(略),图纸每套售价
(略)
(略),一律现金(略),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略)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略)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4月 5日9时(略)(略),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略)(略)至9时(略)(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略)二段(略)(略)价(略)场湖(略)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www.(略).cn)、湖(略)((略)www.(略).cn)上发布。
7.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要求
表2
财务最低要求
表3
业绩最低要求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表5
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附件4:交通(略)流示意图
8.
联系人
招
标
(略)
招
标
人地 址
:(略)(略)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潭邵(略)(湘潭至娄底(略)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略)n>号(略)8(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联
系
人 :吴先生 许先生
(略)
年
3
月
(略)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交通组织服务应持有相关咨询经营范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略)级及以上住(略)建设部门颁发的(略)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略)项((略)安全设施(略)项一级资质)资质。
|
注:
1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略)别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略)级及以上住(略)建设部门颁发的(略)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略)项((略)安全设施(略)项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略)建设(略),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
表2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投标人的(略)资本金
不少于(略)(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略)资本金不少于(略)(略)。
|
表3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最近5年((略)年4月5日~(略)年4月5日),交工过1个(略)交通(略)合同段,每个合同价格(略)(略)以上。
|
注: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业绩最低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略)、准确。
2
、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略)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略)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①投标人最近5年((略)年4月5日~(略)年4月5日),还应完成过2个(略)交通组织服务合同,每个合同的合同金额不小于(略)(略)。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及该项目交通组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等相关材料。
②若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则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略)(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略)包人业绩证明由原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出具,且(略)包人在交通运输部(略)交通运(略)建设(略)填(略)量信息(交通(略))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略)建设(略),对投标人的业绩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
3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交通运(略)建设(略)填(略)量信息(交通(略))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略)建设(略),对投标人的业绩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
4
、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略)包人施工,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略)交通运(略)建设(略)址。
5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
、交通组织服务业绩计算以合同完成之日为截止日,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7
、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8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略)。
9
、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略)部或(略))颁发的《(略)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略)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略)质量问题的;
((略))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略))(略)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略)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略))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投标。
((略))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略))最近1年(略)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连续(略)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连续(略)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略)。
((略))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注:
1.
第((略))、((略))、((略))、((略))项以最近3年((略)年4月5日起至(略)年4月5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略)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
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表5
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人员数量(人)
|
职称
|
证书
|
备注
|
交通组织服务
|
项目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
|
1
、一级(略)建造师(略)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略)相关专业),须(略)在投标人处
;
2
、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B
类)
|
|
安全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
|
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B
类)
|
|
专职安全员
|
2
|
|
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C
类)
|
|
注:
1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略)、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略)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
、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
4
、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PDF格式)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5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略)建设(略),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
附件2: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标准进行打(略),按照第二信封投标人得(略)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当得(略)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得(略)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略)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得(略)、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
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投封面标段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服务工期及服务目标;
b.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交通组织服务方案;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略),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齐全,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交(略),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6)投标文件如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略)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 投标人如有(略)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略)包项目情况表”。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略))
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略)量清单)
(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
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
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
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e.
投标函(略)量清单U盘的投标报价一致。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投标(略)量固化清单,填(略)量固化(略)量固化清单(略)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略)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5)(略)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略)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表1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表2的规定;
(4)投标人和(略)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表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表4的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表5的规定;
(7)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在交通运输主管部(略)建设(略)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略)建设(略)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略)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略)办法;
b
.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
投标人未提(略)验收、计量、(略)办法;
d
.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
(略)值构成与评(略)标准
2.2.1
(略)值构成
第(略)及技术文件)(略)值构成:
(
1
)
业绩和信誉:
(略)
(略)
;
(
2
)
交通组织服务方案部(略):
(略)
(略)
;
第二信封(投标(略))(略)值构成:
(
3
)评标价:
(略)
(略)
;
2.2.2
评(略)标准
第(略)及技术文件)评(略)标准:
(
1
)
业绩和信誉评(略)标准:
条款号
|
评(略)因素
|
评(略)因素权重(略)值
|
各评(略)因素细(略)项
|
(略)值
|
评(略)标准
|
2.2.2
(1)
|
业绩
|
(略)
|
类似项目业绩(交通组织服务业绩)
|
(略)
|
(1)满足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略)7(略);
(2)最近5年,投标人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5(略),最多加3(略)。
|
类似项目业绩(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
(略)
|
(1)满足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略)7(略);
(2)最近5年,投标人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5(略),最多加3(略)。
|
人员
|
(略)
|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
7
|
(1)基本(略)5(略);
(2)最近5年,每担任过一个(略)交通组织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加1.0(略),最多加2.0(略),每担任过一(略)交通组织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加2(略),最多加2(略)。
|
|
5
|
(1)满足人员最低条件,得基本(略)3.5(略);(2)每增加一个具有交安B(略)师加1.5(略),最多加1.5(略)
|
专职安全员
|
5
|
(1)满足人员最低条件,得基本(略)3.5(略);(2)每增加一个具有交安C(略)师加1.5(略),最多加1.5(略)
|
履约与信誉
|
3
|
信用评价
|
3
|
信用等级(略)交通运输厅发(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略)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略)之和。(略)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略)年结果有信用等级但(略)年结果无信用等级的企业,仅在计算(略)年度信用评价得(略)时采用(略)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
年度
得(略)
信用等级
|
上年度
|
上第二年度
|
上第三年度
|
AA
|
1.5
|
0.9
|
0.6
|
A
|
0.9
|
0.6
|
0.3
|
B
、C
|
0
|
|
(
2
)
交通组织服务方案评(略)标准:
条款号
|
评(略)因素
|
评(略)因素
权重(略)值
|
各评(略)因素细(略)项
|
(略)值
|
评(略)标准
|
2.2.2
(2)
|
交通组织服务实施方案
|
(略)
|
对项目的理解
|
5
|
对项目基本理解,表述清楚的,得基本(略)3.5(略);
对项目理解较深,能理解本项目的难点和重点的,能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计4(略);
对项目理解透彻,充(略)认识本项目施工的难点和重点,并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计5(略)。
|
交通组织服务总体方案
|
(略)
|
交通组织服务总体方案基本合理,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可靠,进度计划满足工期要求的,得基本(略)(略)(略);
交通组织服务总体方案合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实际可行、具体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准确,能够提前完工的,计(略)(略);
交通组织服务总体方案充(略)具体,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超过招标文件要求,违约责任承诺具体,施工计划编制清晰、准确,具有高度的指导性,计(略)(略)。
|
项目服务要点
|
(略)
|
项目服务方案基本明确,组织设计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计基本(略)7(略);
项目服务方案明确,组织设计具有一定针对性,对难点和重点进行了专项设计,提出了合理的实施方案,控制措施安全可靠的,计8(略);
项目服务方案具体、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简单高效、切实可行,施工难点和重点的专项组织设计方案简单易行,并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和创造性,控制措施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计(略)(略);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
5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不太合理,计3.5(略);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计4(略);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明确、完善、合理,计5(略)。
|
交通组织应急预案
|
(略)
|
交通组织应急预案基本合理,计7(略);交通组织应急预案明确、合理,计8(略);交通组织应急预案明确、完善、合理,计(略)(略);
|
项目管理要点
|
5
|
管理方案基本可行,管理目标基本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合理,管理制度明确,控制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的,计3.5(略);
管理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管理目标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完备,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控制措施完善可行的,计4(略);
管理方案先进可靠,管理目标具体明确,组织管理体系简单高效,管理严格,施工控制措施高效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的,计5(略)。
|
工期、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5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不太合理,得3.5(略);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得4(略);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合理,得5(略)。
|
注;
各评(略)因素评(略)标准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略)的依据。各评(略)项目得(略)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略)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评(略)因素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略)后计算。
第二信封(投标(略))评(略)标准:
(
3
)评标价
1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a.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最高上限价×(略)%+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略)%)×0.(略)(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c.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未被宣布当场废标的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后,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d.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评标基准价=(最高上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在第二信封开标(略)由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代表从3%、4%、5%、6%、7%五值中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在(略)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2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略)%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
)、评标价得(略)计算公式:
a.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略)
=(略)-
偏差率×
(略)
×
E1
;
b.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略)
=(略)+
偏差率×
(略)
×
E2
(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也应计算评标价得(略))
;
其中: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略)点的扣(略)值,
E1=2
;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略)点的扣(略)值,
E2=1
。
3.
评标程序
本项目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3.1
第(略)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3.1.1
第(略)及技术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略)及技术文件)的形式评审(按本章
2.1.1
款)与响应性评审(按本章
2.1.3
款)的有关内容。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
2.1.2
款。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略)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略)、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略)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略)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
第(略)及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略)值进行打(略),(略)及技术得(略),
评(略)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1
)按本章第
2.2.2
(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业绩和信誉计算出得(略)
A
;
(
2
)按本章第
2.2.2
(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交通组织服务方案部(略)计算出得(略)
B
;
3.1.5
=A+B
3.1.6
(略)及技术文件的澄清(如有)
(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
(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1.7
根据投标人第(略)及技术文件)(略)及技术得(略)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在前5名(仅适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略)家)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的前1/3名的投标人通过第(略)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保留(略)数。如计算前1/3为9.4家,则通过9家;如计算前1/3为9.5家,则通过(略)家。如因得(略)相同使得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家数 多于计算的家数时,全部予以通过)。如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只有一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仅对通过第(略)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3.2
第二信封(投标(略))的评审
3.2.1
第二信封(投标(略))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a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内容同本办法
3.1.3
项(
2
)目)
;
(
b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2
第二信封(投标(略))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略)值进行打(略),并计算出评标价得(略),
评(略)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
1
)按本章第
2.2.2
(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略)
C
;
3.2.3
投标人得(略)
=C
3.2.4
第二信封(投标(略))的澄清和补正(如有,内容同本办法
3.1.6
项)
3.2.5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评标结果
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
3.2.3
项计算的投标人得(略)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不足
3
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投标人得(略)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投标人得(略)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
;
如评标价仍相同,以信用评价等级较高者优先
;
如信用评价等级仍相同,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3.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略)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略)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略)开标;在对(略)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略)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略)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略)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略)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重新招标
3.5.1
依法必须进行招(略)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略)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略)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
G(略)
湘潭至邵阳(略)大修(略)项目
1.2
概述
(略)湘潭至邵阳(略)(以下称潭邵(略)),位(略)、(略)境内。潭邵高速是国家重点规划的“五纵七横”(略)主干(略)海至瑞丽(略)的一段,是“
(略)
(略)
横——沪昆(略)(
G(略)
)湖南段的重要组成部(略),是沟通我国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内(略)重要的(略),同时承担了(略)往来湘中、湘西主要的交通流量,对沿线的经济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位(略)、(略)境内,主线全长(略).1km,双(略),(略)互通至廉桥互通段长度约(略)公里,设计速度(略)(略)/小时,(略)基宽度(略)米;(略)段长度约(略)公里,设计速度(略)(略)/小时,(略)基宽度(略)米。
有关技术指标执(略)技术标准》
JDG B(略)-(略)
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主线主要技术标准表
指标
|
参数
|
桩号范围
|
K(略)+(略)-K(略)+(略) K(略)+(略)-K(略)+(略)
|
K(略)+(略)-K(略)+(略)
|
(略)等级
|
(略)
|
设计速度(km/h)
|
(略)
|
(略)
|
(略)数
|
(略)
|
(略)
|
(略)基宽度(m)
|
(略)
|
(略)
|
(略)宽度(m)
|
3.(略)
|
3.(略)
|
平曲线最
小半径(m)
|
一般最小
|
(略)
|
(略)
|
极限最小
|
(略)
|
(略)
|
竖曲线
最小半径
(m)
|
凸形
|
一般最小
|
(略)
|
(略)
|
极限最小
|
(略)
|
(略)
|
凹形
|
一般最小
|
(略)
|
(略)
|
极限最小
|
(略)
|
(略)
|
最大纵坡(m)
|
3
|
4
|
最小坡长(m)
|
(略)
|
(略)
|
设计
洪水频率
|
(略)基
|
1/(略)
|
1/(略)
|
大中小桥及涵洞
|
1/(略)
|
1/(略)
|
特大桥
|
1/(略)
|
1/(略)
|
车辆荷载等级
|
(略)-Ⅰ级验算
|
(略)-Ⅰ级验算
|
3
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3.1
(略)材料
1
、砂、砾、卵石:湘江、涟水河、河砂丰富,湘江河砂丰富,主要矿物成(略)以石英、长石为主,涨水季节砂质好,枯水期砂质差。湘江湘潭段可采用机械采砂船在湘江中采集河砂,然后通过水运至料场再筛(略)、清洗与堆放。河砂砂质均匀,含泥量小,可作为施(略)材料和构造物的集料,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2
、碎石材料:(略)域内沿线石料场(略)布范围较广,储量丰富。适宜加工成片石、碎石的石灰岩料场有露天开采和洞采两种,储量大,开采方便,(略)近,运输便利,可生产各种规格的碎石。
3
、沥青表面层用石料:经(略)调查,可用于本项目的表面层石料主要有:临湘产的玄武岩、(略)产玄武岩、(略)产辉绿岩,其性能参数都基本满足要求。
4
、木材:(略)域内林业资源较丰富,可与当地林业部门商定(略),运输比较方便。
5
、钢材:沿线有大型钢厂,如湘潭钢铁厂、链源钢铁厂,钢材质量好、运距近,可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6
、水泥:本项(略)水泥产业较为发达、水泥质量良(略)沿线有:长沙坪塘南方水泥厂、韶峰南方水泥厂等大型水泥厂、(略)水泥厂等大中型水泥厂,运距近,可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7
、沥青:采用优质国产沥青或进口沥青。
除潭邵(略)外,(略)域内有已形(略)络,(略)(略)、醴潭高速、邵怀高速、长潭西高速、长湘高速、京珠高速长潭段和潭耒段、潭衡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新高速、新溆高速等,(略),有(略)、(略)、武广高铁、沪昆高铁(杭长段、长怀段)等等,大宗材料、各种施工机械可以(略)、(略)、(略)运入。
4
项目标段划(略)情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G(略)湘潭至邵阳高速(略)(一期)交通组织服务,(略)施工开(略)域外交通组织(略)流、(略)域性交通管制等交通组织服务,为沿线各个(略)流节点(主要强制(略)流点(略)别为沪昆高速株洲互通(K(略))和娄底互通(K(略)),其他诱导(略)流(略)为周边(略))设置临时(略)流提示牌、标线、锥筒、水马、闪光箭头、警示频闪灯等交安设施的安装、拆除、维护等,本交通组织服务共(略)为
1
个标段。
[1]
[1]
除另有规定外,本文件。中的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结果均指
(略)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