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一号(略)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略)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编号:物招备字((略))3号,现决定对和平一号(略)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位(略),四至范围:东(略)打井队(略)。(详见规划图)
2.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商住。
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略).(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本项目共计5(略),(略)户,其中(略)户为廉租房。
二、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于(略)年1月(略)日开工建设,计划于(略)年1月(略)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略).3m2,(略)1#、2#(略)东侧一层。
四、招标范围: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
(3)物(略)域清洁卫生;
(4)物(略)域绿化养护;
(5)物(略)域秩序维护;
(6)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管理;
五、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住宅业务服务项目参(略)《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执行,商业业务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参照上述物业服务标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前期物业服务期:前期物业合同签订后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资质从业资格,其中三级(含暂定)企业应具有晋中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资质证书,外地二级以上((略)。项目经理具有(略)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经理上岗证。
2.投标人应为(略)年度动态考核基本合格以上企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八、投标(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1 月 6 日至 (略)年 1 月 (略)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略) 时,下午 (略) 时至 (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略)交易大厅((略))(略)。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法定代表人(略)(经办人需持(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
3.上述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持单位介绍信到(略)公司(略),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晋(略)、晋(略)及信息发布厅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备案单位(公章):
(略) (略)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 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地址:(略)
发布时间:(略)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