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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5-08-0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景观及蠡太路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采购编号:SZZCZ(略)-(略)C-G-(略)
苏州高铁新城(略)负责的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景观(略)对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略)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
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略)并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景观(略)改造PPP项目。
1.2、项目地址:(略)1.3、建设内容:
(1)北(略)包括: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北(略)两侧的生态驳岸、(略)、(略)、(略)、绿化、景观桥梁、景观建筑、管线、灯光及水处理等。
(2)蠡(略)包括:东起S(略)、西至规划齐(略),规划建设长度(略)米,(略)幅(略)米,设置桥梁5座。雨(略)、交通标示标线、交通监控、(略)灯照明、绿化及综合管线同步实施。
1.4、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略)。
1.5、
资金来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略)筹集。
二、PPP运作方式
2.1、项目实施主体: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机构:苏州高铁新城(略)
2.2、社会资本采购范围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略)施工图设(略)施工、(略)施工、相关(略)的建设,以及项目运营期内进行养护、维护等管理服务。
2.3、项目公司(略)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范围内的(略)资本金暂(略)资本方占股(略)%,社会资本方占股(略)%,均以货币资金(略)到位。
2.4、项目建设运营期: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为(略)年(含建设期)。
2.5、项目回报机制:
(1)运营期内,由政府租赁项目固定
资产的租赁费收益;
(2)运营期内,由政府付费的项目维护、养护等管理收益;
(3)运营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可经营性附属设施的商业开发与运营管理收益。
2.6项目移交:合同运营期结束,(略)项目(略)清偿债务,注销公司。
三、申请人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的企业法(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必须是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其(略)资金不得低于1.0(略)人民币,截止(略)年(略)月(略)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0(略)人民币。
3、具有大型项目投融资业绩:(略)年1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以上投资规模不低于1.0(略)、以社会资本方式投资参与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业绩。
社会资本方式投资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BT等各类社会企业参与投融资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4、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
资质:具备(略)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略)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1联合体成员指参与联合体投标的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5.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5.3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5.4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第1条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第2条要求,联合体成员合并条件必须满足第3条、第4条要求。
5.5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招标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其它单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选择符合
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采购环节;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略)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略)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略)时间:(略)之日至(略)年8月(略)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授人:(略)投标(略)公司。
地址:(略)3、(略)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3.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3.3、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如有授权);
3.4、若联合体(略)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请各申请人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略)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传真等信息。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接收开始时间:(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略)(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略)(北京时间);
3、接收地址:(略)4、接收人:(略)投标(略)公司。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略)城(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联系地址:(略)4F
2、招标代(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略)-(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