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台(略)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台州经济(略)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略)概况
1.工程名称:台州经济(略)
2.
4.资金来源:国有(略)%
5.1)。
6.签约合同价(略)
人民币(大写) (? (略));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略)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略)。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略)《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略)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略)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略)施(略)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承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略)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略)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略)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略)。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略)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合同备案机构执 份。
发包人:(略)/spa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略)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略)n>
委托代理人:(略)n>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
承包人:(略)/spa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略)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略)n>
委托代理人:(略)n>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备案意见:
编号:台建合办( )审字第 号
经办人:(略)n>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略) 通用合同条款(略)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略)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略)t>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略) 。
1.1.2.5
设计人:(略)t>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略) 。
1.1.3 作为施工(略)组成部(略)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略)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按现行的国家、(略)、(略)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略)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略)按合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略)天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
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目录内容提供。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略)总进(略)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略)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略)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略)纸质及电子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1.6.5 (略)图纸准备
关于(略)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略)保管一套完(略)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略)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址:(略)pan>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址:(略)an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址:(略)an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略)
1.(略) 交通运输
1.(略).1
出入(略)的权利
关于出入(略)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
1.(略).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略)施工需要(略)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略).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略)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承担。
1.(略) 知识产权
1.(略).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略)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
1.(略).2 关于承包(略)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1.(略).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1.(略)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略)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略)an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略)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2)对承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3(略)图纸会审、协调的组织、主持权;(4(略)设计变更的确认权;(5)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6)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
2.4 施工(略)、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略)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略)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略)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合同通用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略)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略)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略)担保的形式: 无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略)的竣工资料并(略)资料存档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7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略))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b、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c、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略)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d、脚手架搭设时保证周边车辆及人员通行要求及安全。
((略))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 。
((略))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略)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略)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略)an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略)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略)施工(略)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略)号)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略)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达到《(略)施工(略)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略)号)要求,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略)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略)。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略)%;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略)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略)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略)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略)%;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略)的违约责任:《(略)施工(略)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略)](略)号)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天数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略)%,每月结算。
3.5 承包
3.5.1
承包的一般约定
禁(略)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承包的确定
允许承(略)包括:
其他关于承包的约定:
3.5.4
承包合同价款
关于承包合同价款(略)的约定: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如为现金,计息(按照银行活期利率)退还。。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略)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略)师:
姓 名: ;
职 务: ;
(略)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略)an > ;
4.3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略)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5.3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略)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略)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略)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略)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略)、(略)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略)、(略)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略)比例和(略)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略)比例、期限及使用按通用条款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略)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略)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略)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略)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每天(略)(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
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略)、暗沟、岩层等。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级以上持续(略)小时的大风(台风) ;
(2)(略)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略)mm以上;
(3)(略)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以上的高温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略)设备
(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2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4)凡是招标文件已注明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优先采购和施工,如需调(略)或采用其他品牌、生产厂家的产品时,替代产品品质不低于原有产品并经发包人签证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5)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
8.4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略)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略)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略)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略)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3
材料(略)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1)(略)质量管理条例》(略)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略)政(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略)、(略)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略)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略)某一部(略)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要求发包人与承包(略)某一部(略)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 (略)工艺试验
(略)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试验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要求(略)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略).4 变更估价
(略).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略)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变更后项目(略)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其中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招标控制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中,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略)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略)。
(略).4.2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略)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略)变更、施工方案调(略)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略).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略)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略)
/
10.7 暂估价
暂估(略)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略):《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略)估算价在(略)(略)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略)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略)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略)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略).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按合同通用条款。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略).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略). 价格调(略)
(略).1 (略)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略)
(略)场价格波动是否调(略)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略)。
(略). 合同价格、计量与(略)
(略).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 单价合同 确定。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略)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
1)综合单价;
2)税金税率;
3)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略)(略)/工日、普工(略)(略)/工日计取);
4)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略)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略)款中扣回。
b.实际施工中可(略)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略)押金等其它管理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略)方法:
1)GB(略)-(略))、《浙(略)预算定额》((略)版)、《浙(略)施工费用定额》((略)版)、《(略)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略)版)(略)量计算规范((略))(略)补充规定》(浙建站计〔(略)〕(略)号)及发包(略)量清单(略)量计算规则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
2)(略)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略)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略).1款的约定调(略)。
3)发包(略)量清单项(略)变更引起的新(略)部变更,(略)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略).4.1(2)款约定执行。
4、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略)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略).2 预付款
(略).2.1 预付款的(略)
预付款(略)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略)%。
预付款(略)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略)款。
(略).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略) 。
(略).3 计量
(略).3.1 计量原则
GB(略)-(略))、《浙(略)预算定额》((略)版)、《浙(略)施工费用定额》((略)版)、《(略)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略)版)(略)量计算规范((略))(略)补充规定》(浙建站计〔(略)〕(略)号)及发包(略)量清单(略)量计算规则计量。
(略).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略).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略)量和单价仅(略)款(略)的依据。
(略).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略).3.5总价合同采用(略)解表计量(略)的,是否适用第(略).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略).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人工、材料价格调(略)引起合同价款调(略),在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第(略).1款约定的调(略)节点后,计入该节点(略)变更按规定(略)完毕的,(略)价款。
(略).4 (略).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略)天内,发包人应向承(略)款的(略)%。承包人必(略)进度款足(略),不得挪作它用。
(略).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略)当期按(略).1、(略).3(略)%(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略).4.4 进度款审核和(略)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略)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
(2)发包人(略)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略)天内完成(略)。
发包人逾期(略)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略)之日止计算利息。
(3)发包人每(略)量审核报告、进度款(略)证书或临时进度款(略)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略)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略)款(略)依据。
(略).4.6 (略)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略)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略)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略).5
(略)帐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开户行:
帐号: 。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略).1 (略)验收
(略).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略)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小时。
(略).2 竣工验收
(略).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略)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略)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略)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略).2.5移交、接收全(略)
承包人向发(略)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略)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略)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
(略).3 试车程序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略).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略).6 竣工退场
(略).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内 。
(略). 竣工结算
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略)竣工验收合格(略)质量监督报告后(略)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略)结算资料一套。超过(略)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略)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略)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
(略).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2 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
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略)违约金,(略)结(略)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略)款(略)款日至。
(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略)天(略)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逾期(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略)违约金;逾期超过(略)天,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略)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略)承包人无异议部(略)结算款。异议部(略)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略)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4)结算特殊要求: 。
(略).4 最终结清
(略).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略).4.2
最终结清证书和(略)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2)发包人完成(略)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略).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略)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
(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略) / ;
(2)5%3)其他方式: / 。
(略).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略)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略)、扣回以及价格调(略)的金额;
(2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略).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 4
方式退回: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2(略)%,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略)%,达到除(略)、(略)外的最长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3
4、其它:
(略).4保修
(略).4.1 保修责任
按本合同附件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略)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略). 违约
(略).1 发包人违约
(略).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始计算第7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略)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略)违约金,违约(略)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略)款(略)款日止。
(3)发包人违反第(略).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略)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7)其他:
(略).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略).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略)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2 承包人违约
(略).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2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
(略).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
2、(略)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略)管(略)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略)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略)%。
5、(略)%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略).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略)的材料、设(略)、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略)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略)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略)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
(略).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略). 不可抗力
(略).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略)年一遇洪(略)禁令
。
(略).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略)款项后 (略) 天内完成款项的(略)。
(略). 保险
(略).1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略)财产保险:是。
(略).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 争议解决
(略).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略)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略).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略).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略).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台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略)起诉。
(略).补充条款
(略).1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
(1234)竣工结算;
(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
(6)索赔处理。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略)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略)项目一览表(略)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4:(略)文件目录(略)
附件5:承包(略)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
附件(略):(略)担保格式(略)
附件(略):暂估价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