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北疆(略)地搜救(略)(二期)已由克(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略)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符合
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略)。
2(略)位于克(略)西部新城规划用地范围内,(略)西延段与规(略)交叉口的东北(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略)建筑面积约(略).(略)m2(略)(含3座点火设备控制间建筑面积约(略)m2、训练水泵房建筑面积约(略)m2、水罐闸门间建筑面积约(略)m2(略)),石油化工事故类训练设施(罐基础、钢架),(略),新建铁艺大门(制作及安装)及两个移(略)包括给排(略)部(略)及电气部(略)等。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3、
招标范围:北疆(略)地搜救(略)(二期)施工设计图纸范围(略)、(略)(含给排(略)部(略)及电气部(略)等)(略)等全部施工内容和保修责任及义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略)年7月1日进场,(略)年8月(略)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略)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
资质(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级及以上建造师(略)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
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5.4克拉(略)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略)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略)住(略)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略)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略)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略)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略)等方式递交的(略)申请资料。
8、(略)时间:(略)年6月2日至(略)年6月6日(略):(略)止,每天(略):(略)至(略):(略)、(略):(略)至(略):(略)(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略)资格
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址:(略)
(略)、(略)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略)(克(略)
招标代理部(略)室联系。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略)发布。
招标人:(略)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略) 联系人:(略)露
联系电话:(略)-(略)(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