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略)拆迁安置集中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址:(略)
2.3.(略)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计容面积(略).5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略).(略)(略)费用限额:人民币(略).(略)(略)。
2.5. 招标类型:勘察、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1. 招标范围(略)勘察,以及(略)等,其中包括建(略)、(略)和基坑支护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略)指导和配合、图(略)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
2.6.2.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略)勘察、总平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略)设计概算、交通影响(略)析评价报告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及配合等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略)、室外总(略)、基坑支护、井点降(略)、环境景(略)建设的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略)、交通设施、建筑智能化、活动场所及室外配套设施;设计概算编制,施工(略)配合服务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略)计划于/年/(略)建设周期(略)个月。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略)设计乙级及以上(略)勘察综合甲级(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级
国家(略)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略)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略)设计项目)。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略)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根据闽建设【(略)】7号文相关规定,(略)工商登记(略)的勘察单(略)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
和
拟派的勘察设计人员
不(略)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
招标文件。
3.(略).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略)(略)至(略)时(略)(略),下午1时(略)(略)至4时(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略)代表处(略)(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每份售价(略)(略),售后不退。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
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长(略)拆迁安置集中地建设项目
(
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榕建招[(略)](略)号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或按闽建筑[(略)](略)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略) (略)。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年2月(略)日上午9时(略)(略),提交地点为长(略)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略)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略)原件、(略)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略)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略)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略)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略).(略)(略)设计收费金额为
(略).(略)
(略)
8.2. 招标人只要求
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略)(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略)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div>
电 话:(略)-(略)
联系人:(略)
招(略)
地址:(略)2#(略) 邮编:(略);
电话:(略) 传真:(略)-(略);
联系人:(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长(略)
账 号:(略) (略)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略)
(略)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略)-(略)
(略)名称:
长(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