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财产查明
(略)提供调查、谈话、查询存款、搜查、司法审计、悬赏执行等财务查明功能,用于执行人员在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过程中登记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时记录信息。
(略)的对接,方(略)中直接提起查询申请,查询结果应自动入卷。
(1)调查
承办人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的财产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信息应包括:被调查人、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单位类别、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财产清单附件、调查文书、调查文号等。
(2)传唤
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略)接受询问。传唤功能为对每次传唤记录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被传唤人、传唤时间、传唤情况、传唤文书、传唤文号等。(略)自动生成《传票》。
(3)查询存款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略)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本功能记载被执行人查询到的存款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查询的账号、存款银行、账号余额信息。记载的内容应包括:被执行人、查询时间、查询单位、查询地点、裁判文书、裁判文号、查询账号、账号存额、财产清单、财产清单附件等。
(4)搜查
对承办人依法搜查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信息进行管理。具体信息应包括:被搜查人、搜查时间、搜查地点、搜查文书、搜查文号、拟搜查标的物、在场人、是否强制开启、开启结果、是否强制提取、提取对象、归还日期、搜查结果、财产清单等。(略)自动生成《搜查令》。
(5)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略)可以采取公告悬赏的方式进行查找。本功能对悬赏执行信息进行管理,具体登记信息应包括:被执行人、公告发布日期、发布方式、公告主要内容、悬赏结束日期、悬赏执行金额、执行结果、裁判文书、裁判文号等。
(6)司法审计信息
(略)执行过程中,对反映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能力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强制审查的信息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应包括:被审计人、开始日期、审计原因、审计机构、文书文号、是否有审计结果、审计结果。
4、
财产控制
供执行法官记录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略)根据强制执行措施期限对执行法官进行警示预警。
(略)的对接,方(略)中直接提起控制申请,控制结果应自动入卷。
(1)查封
查封功能是对被执行人财产查封进行管理,包括财产的查封、续封、部(略)解封、解封等。对于(略)会自动提醒承办人法官。承办人录入(略)可以自动辅助生成执行裁定书、查封公告、查封财产清单。
(2)扣押
(略)针对某一被执行人的一次扣押(续扣、部(略)解扣、效力消灭)行为作为一个记录单位。如果这个案件存在扣押信息,则必须在录入结案信息前添加与该扣押信息其对应的效力消灭信息,且只允许添加一次记录。扣押信息录入后,自动生成扣押裁定书。
(3)冻结
对被执行人冻结的财产进行管理。冻结的届满日期一定要录入,接近届满日期时(略)会自动提示接近期限和超期的冻结记录。
5、
财产处置
(1)划拨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略)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划被执行人工资。
(2)强制管理
(略)对已查封的不动产,选任管理人予以管理,并以其收益清偿债务的执行行为。
(3)评估
(略)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拍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信息包括标的物清单、所有权人、评估机构名称、选定方式、评估开(略)收到评估报告日期、法院送达日期、评估价((略))、评估费用((略))、评估结束日期、备注。评估异议包括异议人、提出异议日期、异议内容、处理日期、处理结果、备注。
(略)需(略)上业务处理和数据共享。
(4)拍卖
拍卖管理是指对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执行标的情况进行管理,拍卖信息包括标的物清单、所有权人、拍卖机构名称、拍卖机构住所地、选定方式、拍卖开始日期、评估价((略))、公告发布日期、(略)场价值((略))、拍卖保留价格((略))、拍卖日期、拍卖次数、备注。拍卖结果信息包括拍卖结果、成交价格((略))、买受人名称、划拨金额((略))、划入日期、所有权转移日期、拍卖费用((略))、拍卖结束日期、备注。
(略)上业务处理和数据共享。
(5)变卖
(略)对执行标的变卖情况进行管理,变卖信息包括变卖原因、标的物清单、所有权人、参考价格((略))、变卖开始日期、变卖总额((略))、变卖结果、变卖结束日期、买受人名称、备注。
(6)以物抵债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7)扣留提取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略)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略)的财产。
(8)强制迁出或退出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信息包括被执行人、被迁出/退出人、迁出/退出日期、见证人、执行结果、财产处理情况、备注。
(9)其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略)可对其采取在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规定的其它强制措施。
在执行中,对不履行或不完全(略)依职权或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财产线索并督促其履行义务。信息包括强制对象、措施名称、实施日期、实施地点、措施内容、实施结果、备注。
6、
司法制裁
(略)提供7种司法制裁/强制限制管理功能,供执行法官记录进行司法制裁/强制限制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略)根据司法制裁措施期限对执行法官进行警示预警。
(1)拘传管理
(略)强制当事人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信息包括被拘传人、拘传原因、拘传地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备注。拘传信息登记后,自动生成拘传票。
(2)罚款管理
(略)根据情况采取对被执行采取罚款方式的执行行为。信息应包括被罚款人、罚款原因、罚款日期、罚款金额、裁判文书、文书文号、罚款履行情况、履行日期、履行金额、履行备注、处理人、登记人等。罚款信息登记后,自动生成罚款决定书。
(3)拘留管理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略)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略)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信息应包括:被拘留人、拘留地点、拘留原因、拘留开始日期、拘留到期日期、裁判文书、文书文号、处理人、登记人、是否解除拘留、解除日期、解除原因、解除备注、解除处理人、解除登记人等。拘留信息登记后,自动生成拘留决定书。
(4)犯罪移送管理
对被执行人的犯罪移送信息进行管理,信息应包括:犯罪嫌疑人、移送日期、受移单位、移送原因、处理结果裁判文书、文书文号、处理人、登记人等。
(5)赔偿责任管理
对执行过程中,赔偿责任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赔偿责任人、赔偿责任原因、裁定赔偿日期、赔偿金额、裁判文书、文书文号、处理人、登记人等。
(6)强制限制
对被执行人强制限制信息进行登记,括被限制人、限制原因、限制种类、限制内容、协助内容、协助执行人、开始日期、备注。
(7)其他制裁措施
对被执行人的除以上几种情况的其他制裁信息进行管理。
7、
执行信息
(略)提供9种执行信息供执行法官记录进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1)自动履行信息
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情况进行新增、删除、修改。
(2)行为的执行信息
对被执行人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删除和修改.
(3)执行到期债权信息
对执行到期债权信息进行管理。
(4)执行异议信息
对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情况进行管理,信息包括提出异议人、执行异议类型、提出异议日期、异议内容、裁定日期、裁定结果、执行异议裁定文书、处理人、登记人、备注等。执行异议信息登记后,自动生成执行异议裁定书。
(5)协助执行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对银行、海关、公安等机关协助执行的情况进行管理,信息包括协助义务人、协助义务人类型、执行通知发出日期、协助事项、是否给予协助、履行情况、处理人、登记人、备注等。
(6)参与(略)配信息
对财产参与(略)配情况进(略)类型、主持(略)配法院、移交日期、待(略)配财产、待(略)配总金额、参与(略)配结果、备注、处理人、登记人等。
(7)债权凭证信息
对执行到期债权及异议情况进行管理,信息包括执行到期债权来源、到期债务人、债权数额、发出通知书日期、是否提出异议、裁定日期、异议处理结果、裁定内容、裁定备注、确定的债权数额、抗辩不成立原因、处理人、登记人、备注等。
(8)委托执行信息管理
(略)执行反馈信息进行管理,信息包括委托日期、委托原因、已处理情况、处理人、登记人等。委托信息登记后,自动生成委托执行函。
(9)受托回复信息
(略)委(略)案件执行的情(略)、委托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委托日期、(略)的处理情况。本院执行回复信息包括本院立案日期、回复日期、回复内容、处理人、登记人、备注等。
8、
期限管理
案件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案件延长审理期限需要报批,一般由本院院长审批决定。还需延长的需要在审理期限届满(略)(略)提出申请。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略)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三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略)。需要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院长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批准或者决定
(1)初始值计算
(略)依据字号确定案件的初始期限,如期限届满(略)会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2)期限变更
(略)中所指变更审限包括中止案件或中止案件的审限计算、登记扣除审限的事项、延长审限、审限暂停、审限恢复等方面。延长审限,案件经过领导审批后,可以延长审限。
(3)期限跟踪:期限跟踪供审判管理人员跟踪立案期限、执行期限、期限变更情况。①执行期限:通过年度、承办部门、案件性质、审判程序、适用程序、超限及超限天数、审限剩余天数等条件跟踪各类案件的审限情况,对超审限的提供催办功能。②立案期限:通过年度、案件性质、审判程序、是否超限、是否立案、收案日期、立案日期等条件跟踪各类案件的立案期限情况。③期限变更:通过案号、承办部门、承办人、变更日期、变更类型等条件检索案件审限变更情况及统计(略)析。
(4)期限警示
(略)通过多种形式向个层级法官进行期限警示。①案件列表中设置“期限”列,并以颜色表示个案的期限值。如红色表示超期,蓝色表示接近审限(略)时向承办人、部门领导、院领导展示所管辖案件的审限状况。③
9、
结案归档
(1)结案信息登记
用于登记案件的结案信息,如结案日期、结案方式等,然后结束审理。视不同案件类型,页面(略)为结案信息、办案期限、裁判文书、审理报告等。
(2)结案审批
(略)上审批,承办人可直接(略)结案登记页面中的(略)会对必填项及法律业务规则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才允许结案。结案后案件信息不允许再被修改(管理员有权限退回案(略)会自动变更案件状态,计算案件的司法统计年月、案件的实际审理天数。
(3)归档
案件结案后,对案件的档案类型、案件类型、密级、保管期限进行登记,可以将该案件的基本信息、当事(略),方便档案室对纸质卷进行扫描加工。
(1)关联案件
可以根据被执行人信息自动检索该被执行人(略)((略)、本院)的涉案情况,浏览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为后续执行提供依据。
(2)办案日志
(略)根据用户对案件的操作提供自动记载办案日志的功能,用户可对该字典进行维护,定义某功能是否需要记载案件日志,以及对应日志的内容。②办案日志(略)功能时会根据办案日志定义自动生成相应功能(略)也提供“新增、编辑、删除”等功能供用户手工编辑办案日志。
(3)中止执行
中止案件操作仅供授权用户使用。否则,需提交工作项进行审限变更处理。中止恢复仅适用于已中止的案件。
(4)暂缓执行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暂缓执行,该案件可以暂缓执行,暂缓执行对暂缓事由、暂缓日期进行登记,案件执行期限暂停,恢复后可计算执行期限。
(5)批办记录
此功能主要是登记领导批办、挂牌督办信息。
(6)被执行人管理
包括被执行人、辩护人/代理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等的新增、编辑、浏览功能。
(7)送达管理
送达管理是对案件执行过程中,对法律文书送达情况进行管理,送达回证回执,可以(略)中。
(8)听证管理
(略)可采取听证方式,听证主要包括了听证排期及听证记录。可以对听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信息包括:听证日期、开始时间、听证地点、参加听证当事人、听证笔录等信息。
(9)文书制作
(略)提供了丰富的文书(略)应自动生成文书框架,并能够根据法官录入的信息智能提取并替换,减少法官重复性录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