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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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1. 招标条件
(略)政招(略) 的 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略)发(略) 以 侯发改审批[(略)](略)号文关于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批准建设(略)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址:(略)2.3(略)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含3.(略)亩),项目近期(至(略)年)需水量为(略)m3/d,远期(至(略)年)需水量(略)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头部一座、取水泵房一座,DN(略)原水输水管(略)m,DN(略)m,DN(略)m左右,(略)采用球墨铸铁管;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略)费用(略).(略)建设其他费用(略).7(略),基本预备费(略).(略);
2.5.1. 招标范围: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的设计服务等 。
2.5.2. 内容:闽侯青岐原水泵房项目给水、排水、电气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略)计划于 \ 年 \ (略)建设周期 \ 月。
3.1. 投标人应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略)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略)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略)政公用行(略))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略)专(略)勘察综合类甲级;
3.3. 本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略)师(略)执业资格((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必须由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款不适用)
3.6. 若投标人(略)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略)内设立(略)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略)天内根(略)相关规定(略)完毕登记
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略)内设立(略)支机构的,应提供已(略)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根据相关规定,(略)工商登记(略)的勘察单(略)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略)设立土工试(略)外勘察单位,(略)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略)勘察投标,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略).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略).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
招标文件;
3.(略).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略) (略)至 (略) 时 (略),下午 (略) 时 (略) (略)至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下同(略)代表处 (详细地址)(略);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略) (略),售后不退。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
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所在地
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略)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略)](略)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略)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略)(¥(略)(略)) 。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提(略)代表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执业资格证书、(略)原始凭证及(略)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略)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略)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略)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 (略).(略) (略)设计收费金额(略).(略)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实际计费基数按财政(略)竣工结算金额为准。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略)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略) ;
地址:(略)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