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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内容:5台东风型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业务(东风4DH、东风4DD、东风(略)DD型)
2. 招标编号:SBTY-(略)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无预付款。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略),并(略),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投标人(略)机械电子产品生产、维修或安装资质证件;
4.3 维修业绩,提供维修、安装或改造内燃机车低恒速合同不少于三份;
4.4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工装数量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如有借用他人资质或将资质转借他人的,未来三年(略)的投标资格。
5. 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前来(略)(查验法人资质及(略)资金规模),逾期未(略)或(略)时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将拒绝接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者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递交标书时明确所投标包。
6.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的每一页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6.3 投标文件需采用不可拆卸的装订方式(胶装成册)。
6.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招标方查验,无收据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5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略)项报价单”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略)项报价单”字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略)年8月(略)日9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6.6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6.5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6.7 按照项目内容中各(略)包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7.1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略)的;
7.2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7.3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4 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5 投标文件中工期、质保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最多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3周以上);
7.6 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7 无投标(略)项报价表或投标(略)项报价中缺项报价不全的。
7.8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7.9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略)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略) 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页右下(略)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略)的;
7.(略) 不递交投标函的。
8. 投标人需缴纳0.6(略)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供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原件进行查验,如未提供,将不予接收标书投递。投标人须以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个人账户及现金(略),开户行:工行呼伦(略),帐号:(略))
9.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与相应业务人员联系参加投标,本公告在神华宝日希(略)(http:(略).cn/)发布。
(略).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略)年(略)月2日(略)时(略),投标人未按时到达开标(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予接收标书。
(略)((略)体育场斜对面)(略)会议室
(略).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pan >
招标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栏号 |
内 容 |
说 明 |
1 |
项目名称: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SBTY-(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无预付款。 |
*2 |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 |
3 |
交(略)指定地点 |
4 |
地址:(略)
招标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
6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按该项目内(略)场定价规则自主预报价,投标方按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投标报价(含(略)%增值税)。 |
7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8 |
投标有效期:(略)天 |
9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投标(略)项报价表一份。 |
(略) |
投标截止日期:(略)年(略)月2日下午(略)时(略)(北京时间) |
(略) |
标书递交地(略)((略)体育场斜对面)(略)会议室 |
评 标 |
(略)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其 他 |
(略) |
中标结果公示:投标单位可(略)站的招标信息查询本项目的中标结果。 |
投 诉 |
(略) |
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略)审计法律部联系,我们会及时妥善地为您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周一至周五:8:(略)-(略):(略),(略):(略)-(略):(略))
联系电话:(略)-(略)
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发现(略)纪检监察部联系。
投诉举报电话:(略)-(略)、(略) |
一、总则
1.1 招标人、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1.1.1 招标人:(略)提出国内招标货物改造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招标文(略)。
1.1.2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1.1.3 合格的投标人
1.1.3.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略)法》(略)的、有能力维修(略)机械电子产品生产、维修或安装资质证件的均可进行投标。
1.1.3.2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经国家质检部门认证,并提供产品的检验证书及鉴定证书,符合货物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2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2.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合格投标人。
1.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
1.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技术、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构成
2.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办法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五天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并与相关人员联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略)站上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2.3.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略)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略)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3.1 编制要求
3.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 投标书
3.2.2 投标一览表:按照本须知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
3.2.3 投标(略)项报价表
3.2.4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3.2.5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3 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3.3.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3.4 投标报价
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略)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合价和总价。
3.4.2 投标人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略)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略)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3.4.5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5 投标货币
3.5.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有资格投标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略)。
3.6.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规定。
3.6.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3.6.3.1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6.3.2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
3.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略)。
3.7.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3.7.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7.2.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
3.8 投标有效期
3.8.1 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的有效期。
3.9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3.9.1 投标人应准备二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委托授权书、货物说明一览表等规定的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略) 偏离
3.(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略).2 偏离包括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七章“评标办法”第2.2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或者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第2.3.2项规定对投标价进行报价偏离的量化后,修正后的价格(含算术性修正及报价漏项调(略))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范围的,均属于重大偏离,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2)如果投标文件已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略)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视为细微偏离。本项目除重大偏离之外的所有偏离均视为细微偏离。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对其投标报价进行量化调(略)或在相关评(略)因素的评(略)中酌情扣(略)。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略)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4.1.2 内外层信封均应:
4.1.2.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4.1.2.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4.1.2.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2 投标截止期
4.2.1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开标地点。
4.2.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机构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能到场参加开标,组织方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略)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1.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5.1.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5.2 评标
5.2.1 评标委员会
5.2.1.1(略)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2.1.2 评标委员会由神宝能源公司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2.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2.2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七章)。
5.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
5.2.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5.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略)。
5.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略)的;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 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投标文件中工期、质保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最多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3周以上);
6) 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无投标(略)项报价表或投标(略)项报价中缺项报价不全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略))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页右下(略)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略)的;
(略))不递交投标函的。
5.2.5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6.1 资格后审
6.1.1 招标方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综合得(略)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6.1.2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6.1.3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综合得(略)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6.2 合同授予标准
6.2.1 除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略)最高的投标人。
6.3 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力
6.3.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6.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6.4.1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5 中标通知书
6.5.1 招标机构对招标结果在(http:(略).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略)。
6.6 签订合同
6.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略)个工作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总价的5%作(略)财务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到审计法律部(略)中标通知书。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协议格式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定义 |
地址:(略)卖方名称:
地址:(略) valign="center" >
2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总价的5%。 |
3 |
包装 |
符合通用要求。 |
4 |
质量保证期 |
1年。 |
5 |
付款 |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3、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略)%,一年质保期后付(略)%。 |
6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交货 |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略)
1.1.1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略)给卖方的价款。
1.1.3 货物 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1.1.4 服务 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1.1.5 合同条款 系指本合同条款。
1.1.6 买方 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货物使用单位。
1.1.7 卖方 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略)。
1.1.8 项目(略) 系指本合同项下到货(略),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1.1.9 天 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略)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标准
3.1 本合同下改造的货物应符合(略)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 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的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略)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检验和测试
6.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6.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6.3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6.4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6.5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6 合同条款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7. 包装
7.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8. 装运标记
8.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8.1.1 收货人:(略)n>
8.1.2 合同号:
8.1.3 发货标记:
8.1.4 收货人编号:
8.1.5 目的地:
8.1.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8.1.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1.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8.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9. 运输和保险
9.1 卖方负责(略)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略). 保证
(略).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略).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
(略).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略).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略).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略). 索赔
(略).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略).1.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略).1.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略).1.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略))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略))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略). 付款
(略).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略). 价格
(略).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略). 变更指令
(略).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略).1.1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略).1.2 交货地点;
(略).1.3 卖方提供的服务。
(略).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略),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略)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略))天内提出。
(略). 合同修改
(略).1 除了合同规定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略). 转让
(略).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略)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略). 卖方履约延误
(略).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交货和提供服务。
(略).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略)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略). 误期赔偿费
(略).1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招标方将按履约保证金的百(略)之(略)点五(0.5%)予以扣除,因招标方原因延误工期除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格的百(略)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招标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略).违约终止合同
(略).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略)或全部合同:
(略).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略)或全部货物的安装;
(略).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略).1.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略).1.3.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改造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略).1.3.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改造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略).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略)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略)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略)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略)。
(略).不可抗力
(略).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略).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略))天内(略)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略))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略).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略).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略).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略).争议的解决
(略).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略))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
(略).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略).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略).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略)外,本合同其它部(略)应继续执行。
(略). 合同语言
(略).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略). 适用法律
(略).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略). 通知
(略).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略).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略). 税款
(略).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略).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略). 合同生效及其他
(略).1 本合同应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买方确认收到卖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略).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略)割的部(略)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略).2.1 供货范围及(略)项价格表
(略).2.2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略).2.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略).2.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合同
招标方:
合同编号:
中标方:
签订地址:(略) 制单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略)(以下简称“招标方”)和 (以下简称“中标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略)割的部(略):
(1)合同条款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3)设备需求一览表
(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
(6)询问确认件
(7)承诺及各种伴随服务
(8)中标通知书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设备及数量
3.1 设备:
3.2 数量:
4. 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 (略)人民币,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 质量保证期:
6. 付款条件
中标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完成维修、改造、试验、检测、效验、换新等项目。完成后中标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改造更换的配件,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各项试验记录及合格证明
4) 验收证书。
7.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7.1 交货时间:
7.2 (略)
8. 履约保证金
8.1 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中标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8.2如中标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履行合同条款,招标方有权没收或部(略)扣取中标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3 延误赔偿费详见第二部(略)合同通用条款中履约保证金。
8.4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人民币),中标方须以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个人账户及现金(略),开户行:工行呼伦贝尔(略),帐号:(略))
8.5 如中标方保质、保量、按期履行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将在货到、发票到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部退还。
9.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质保期。
(略).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且招标方确认收到中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略).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略)提起诉讼。
(略). 其他规定
本合同由招标方、中标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于签署之日生效。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 3 份,乙方 2 份。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略) 单位地址:(略)表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an>
委托代理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n>
经办人:(略) 经办人:(略)an>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合同生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年 月 日
经办人:(略)an>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略),并(略),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 投标人(略)机械电子产品生产、维修或安装资质证件;
1.3具有维修柴油机的专业设施、维修厂房、专用工具等;
1.4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如有借用他人资质或将资质转借他人的,未来三年(略)的投标资格。
*二、改造内容
2.1 对5台东风型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进行改造(东风4DH、东风4DD、东风(略)DD型);
2.2 严格执行(略)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
2.3 (略)前提下,加装H(略)-FTQI型机车速度信号转换装置,将原有速度传感器更换DF(略)光电转速传感器,DF(略)传感器输出信号经H(略)-FTQI型智能转换后变换为输出(略)接收到信号控制机车运用。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略)天。
四、违约责任
4.1 如果招标方原因不能及时将需要低恒速传感器改造的机车交予中标方,工期顺延。
4.2 如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招标方将按履约保证金的百(略)之(略)点五(0.5%)予以扣除,因招标方原因延误工期除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格的百(略)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招标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五、服务保证
5.1 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中标方应当负责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但因招标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问题由招标方负责;因中标方施工或设备的质量原因,发生故障后造成相关部件损坏,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维修不及时而给招标方带来的生产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5.2 在保修期内遇有招标方不能处理的内燃机车低恒速故障,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略)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略)抢修。
5.3 中标方在招标方指定地点进行改造,要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略)管理必须做到标准规范,设备、配件摆放(略)齐,文明生产等达到招标方质量标准化要求,并主动接受招标方的检查、监督;若达不到招标方要求,并屡次不改的,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5.4 中标方在设备改造期间,由于操作疏忽造成的自身设备及人员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费用中标方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也由中标方负责赔偿,招标方视后果造成的影响程度有权解除合同,后果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各招标项目的投标。
六、验收标准
内燃机车低恒速传感器改造完毕后,按招标方要求达到的相关标准及数据的规范验收交机。机车走行(略)天无质量问题,视为该机车低恒速传感器交付招标方,经验收合格后,(略)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
七、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略)修理费总额的(略)%,留(略)%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如无修理问题给予(略)。
*八、质量保证
改造验收完毕后1年。
九、如需了解设备状态,请与马晓亮取得联系,联系电话:(略)。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略)项报价表
4.投标货物清单
5(略)条款偏离表
6. 技术条款偏离表
7. 关键条款响应表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 (略)年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必须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略).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略). 投标声明
(略). 主要财务信息
(略). 投标承诺书
(附于投标文件正文第1页,如与其它部(略)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函为准,不递交本函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略):(略)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略)的 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略)(? )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有效期为 天,交货时间为 ,交货(略)指定地点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改造及相关服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略)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承诺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略)。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改造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略)、真实和准确。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略)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
地址:(略)
<(略)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人民币(略)
改造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略)) |
大写:
小写: |
交货期(天) |
|
质保期(年) |
|
备 注 |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略)。
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单位:人民币(略)
改造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略)) |
总价((略))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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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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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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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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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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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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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投标(略)项报价表中的合计必须与《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2.投标人必须详细填写此表,以便评委对投标总价的构成进行(略)析判断,未如实填写 或填写不详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照改造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各不同货物(略)别报出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
改造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牌/生产企业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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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为交货清单,中标方应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范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五、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条款 |
投标文件的条款 |
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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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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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
|
|
… |
|
|
|
|
注:投标(略)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条款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略)n>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六、技术条款偏离表
6-1 技术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性能说明) |
备注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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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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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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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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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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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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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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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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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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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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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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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改造内容中的要求,逐条列明招标文件条目号,同时在备注栏中标明“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离”;“技术参数及要求”涉及到具体数据的,投标人必须填写相关具体数据。
投标人:(略)n>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6-2 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编号: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供货范围,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投标人:(略)n>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七、关键条款响应表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关键条款(即“*”号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并按下表格式列明。
说明:将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条款”对应填写至下表右侧列“投标文件的响应”,该列不得复制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备注列内应根据真实情况填写:满足/优于/不满足/劣于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关键条款(即“*”号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并按下表格式列明。
条款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条款 |
投标文件的响应 |
备注 |
关键条款(即“*”号条款) |
偏离内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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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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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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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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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略)明
投 标 人:(略)n>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略)n> (签字)
(略)号码:
委托代理人:(略)n> (签字)
(略)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略)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略)代替。
投标人名称:
改造项目编号:
说明:表后应附合同等有效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评审专家将不予认可。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目录
(略)-1 投标人资格声明
(略)-2 投标人有效资质证明
(略)-3销售业绩证明
(略)-4针对投标产品的改造方案
(略)-5针对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略)-6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
填写须知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1)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4)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略)-1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货物名称)的改造,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2份正本,3副本。
1.1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2 下述签(略),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
(略)-2投标人有效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有效资料复印件)
(略)-3销售业绩证明
(略)-4针对投标产品的改造方案
(略)-5 针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
(略)-6 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
关于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参加提供货物改造的投标,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已经在投标书中提供。
我们作为投标人保证正在生产并将提供给买方的货物,不涉及第三者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诉讼。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
流动资产1((略)年) |
|
流动负债2((略)年) |
|
营运资本3=1-2 |
|
银行信贷4((略)年) |
|
在手合同价值5((略)年) |
|
净利润本年累计数((略)年) |
|
所有者权益合计年初数((略)年) |
|
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数((略)年) |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本年累计数((略)年) |
|
资产总计年初数((略)年) |
|
资产总计年末数((略)年) |
|
负债合计年末数((略)年)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略)年) |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致:(略):(略) >
关于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参加 项目物资的投标,如我方中标,对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实际货物的质量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完全一致,质量稳定可靠。
2、我们将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保证投标货物的改造,承诺用于本项目的周转资金不少于________(略)。
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货物改造数量和时间以及(略)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的完成货物改造,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影响需方生产进度,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对于招标文(略)合同条款我方完全理解,并(略)合同条款执行。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略)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 (略)小时内给予解决。
6、其它承诺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2 |
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略)的;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投标文件中工期、质保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最多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3周以上);
6)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无投标(略)项报价表或投标(略)项报价中缺项报价不全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略))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页右下(略)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略)的;
(略))不递交投标函的。 |
2.2.3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2.3.1 |
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即“*”号条款) |
投标文件对以下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即“*”号条款)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工期。
2、付款条件。
3、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第五章)
4、投标有效期。
5、投标文件满足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 |
2.3.2 |
报价偏离的量化因素和标准 |
修正后的价格(算术性修正)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略)%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货物技术指标的优劣程度确定。
2.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3)澄清(如果需要);
(4)汇总评审结果;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形式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2.2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2.3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3 详细评审标准
2.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即“*”号条款)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招标文件关键条款见前附表2.3.1。
2.3.2报价偏离的量化因素和标准
(1)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a.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b.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总价不一致且未附投标声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超范围报价的调(略)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和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但签订合同时将核减该部(略)价格。
2.3.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3.4 在开标后如果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标包全部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性,则有权继续评标。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
2.4.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5 评标结果
2.5.1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3.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3.2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文件、评标资料、评标办法等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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