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略)
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略)为新建大冶北至(略)四电房(略),总建筑面积(略)(略)量(略)通信房屋(略)处(基站(略)处、直放站(略)处);信号房屋5处((略)3处、中继站2处);综合(略)2处(阳新1处、白沙1处);电气化房屋4处(牵引变电所1处、(略)所1处、AT所2处);电力房屋2处((略)KV配电所1处、(略)/0.4KV变电所1处);给排水房屋5处(加压站2处、污水处理站2处、垃圾处理站1处);公安房屋(略)处((略)5处,岗亭房屋(略)处);生产附属用房3处(车站单身宿舍1处、单身宿舍2处),房屋共计(略)处。(略),由中(略)集团北京建筑公司武九客(略)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略)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2.1.2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略)
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略)位于(略)齐(略)齐南存车场内,包含主(略)等单体,建筑面积(略)㎡,其中:(略)备库为单层厂房,建筑(略)㎡。主库为四线库,跨度(略)m,边跨8.5m,长度(略).9m,基础形式为杯形承台基础,主库为砼预制柱+屋架结构,边跨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净高7.8米,围护墙体为空心砌块墙。主库屋架(略),库内设有三条横向综合管沟、两条综合管沟,共计(略)米;(略)桥基础共计(略)米。(略)均为单层房屋,建筑面积(略)别为(略)㎡和(略)㎡,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空心砌块围护墙体。(略);设(略);由中(略)集团北京建筑公司(略)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略)年4月(略)日,计划竣工日期(略)年9月(略)日。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略)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线材、盘螺、螺纹钢、水泥,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略)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线材、盘螺、螺纹钢,包件划(略)、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略),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略):唐钢、邯(略)、首钢(略);武汉钢(略);;】。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通过IS(略)质量、IS(略)环境、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认证资料。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略)(略)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略)吨。
3.1.4 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略)资金不低于(略)(略)人民币,(略)、(略)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略)(略)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略)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略)、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略)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1.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略)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略)(略)及(略)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供应额(略)(略)及以上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经销商须提供拟供应物资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确认通过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允许经销商供应多个生产商产品,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
3.2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略),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通过IS(略)质量、IS(略)环境、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认证资料。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略)%)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略)(略)吨,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略)吨。
3.2.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略)资金(略)(略)人民币及以上,(略)、(略)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达(略)(略)人民币;代理商(略)资金(略)(略)以上,(略)、(略)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达(略)(略)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略)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水泥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检验管控制度完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略)、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略)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2.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略)(略)及(略)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供应额(略)(略)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经销商须提供拟供采购物资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确认通过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拟供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允许经销商供应多个水泥生产商的产品,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
3.3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