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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轨道工程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招标公告(标段1、标段2)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16-04-26 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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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16-04-2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轨道工程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招标公告(标段1、标段2)。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线、二十一(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招标公告(标段(略)、标段(略)

据“粤发改交通函((略)(略)号”及“粤发改交通函((略)(略)号”文现对(略)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线、二十一(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标段(略):(略)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第(略)标段

标段(略):(略)交通二十一(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第(略)标段

二、招(略)

联系人:(略)pan >邵尤斌 联系电话(略)(略)

标段(略)

招标(略)

联系人:(略)龙、梁勇 联系电话:(略)(略)

标段(略)

招标代(略)

联系人:(略)刚、马秀红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监督机构:广(略)

投诉电话:(略)-(略)

三、项目概况:

十四号线(略)全长(略).3km,其中地下线长(略).8km,地上线长(略).5km,设(略)座车站,其中地下站(略)座,高架站(略)座,换乘站(略)座。初、近、远期均采用(略)B型车编组,列车最高运行速度(略)km/h。十四号线一期预计(略)(略)(略)日开通试运营。

知识(略)长(略).9km,地下线(略).9km,地上线长2.0km,共设(略)座车站(不含新和站)。知识(略)龙北停车场一座。初、近、远期均采用(略)B型车编组,列车最高运行速度(略)km/h,知识城线预计(略)(略)(略)日开通试运营。

二(略)全长约(略).5km,其中地下线长约(略).5km,(略)6.8km,地上线(略).2km;共设(略)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略)座,高架车站(略)座,共有(略)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约3.(略)km,最大站间距6.(略)km,(略)间,最小站间距1.(略)km,(略)至世(略)间。正线(略)采用接触轨,停车场及车辆段(略)。二十一号线初、近、远期均采用(略)辆编组B型车,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略)km/h。二(略)预计(略)(略)(略)日开通试运营。

四、标段划(略)及各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

(略)、标段划(略):(略)个标段,具体划(略)如下:

标段序号

(略)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略))

(略)

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线

(略)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第(略)标段

(略).(略)

(略)

二十一号线

(略)交通二十一(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第(略)标段

(略).(略)

(略)、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略)用户需求书。

五、供货地址:(略)户需求书

供货时间: (略)(略)月。

资金已落实。

七、(略)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略)开始日期:(略)(略)(略)

(略)截止日期:(略)(略)(略)

(略)时间: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注:(略)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得少于(略)日。

如(略)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略)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略)时间。

八、(略)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略)((略)(略)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略)、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略)、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略)、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

(略)、投标人自(略)(略)(略)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略)(略)以上的钢轨扣件(聚酯垫板)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采购合同(须同时包含合同封面、协议书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注:(略))投标人是否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第(略)点,应结合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以及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进行判断;

(略))钢轨扣件业绩为对应投标标段货物的业绩,其他标段货物的供货业绩不被认定,如(略)套扣件集成供应,投标人须列明本标段货物所占的金额。

(略)、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略)、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略)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七);

(略)、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略)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略)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略)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略).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略)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略)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电话:(略)-(略)

地址:(略)A

十五、本公告在(略)址:http:// (略)www.(略).cn广州(略)“(略)www.(略).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n”;广(略)“http:(略).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略)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略)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招标共(略)为(略)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根据项目标段划(略)情况:

(1)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序第一时,则确定其为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取消。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替补产生。

(2)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投标人中按照排序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经在其中一个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推荐的,剩余标段不再作为任何中标候选人推荐。

(略)、若在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过程中某标段仅有唯一候选人,则该候选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略)、若本项目所有标段累计(同一投标人只计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略)名或通过有效(略)标有效性审查或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或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略)名时,本项目招标失败。若单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且通过有效(略)标有效性审查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和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略)名,则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可继续评审。

十七、因投标人自己的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略)

(略) (略)(略)


附件一

(略)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线、二十一(略)钢轨扣件采购项目(钢轨扣件中的聚酯垫板)

资格审查文件

人:(略)

二〇一六年四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略)号)、国家计委第(略)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采购项(略)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略)。

1.3.2投标申请人(略)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略)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略)时携带至(略)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略)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略)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还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略)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略)等理由拒绝其(略)。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略)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略)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略)小时内书面(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略)。(略)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略)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略)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评标前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1.(略)资格审查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但如投标人澄清不足以合理说明该信息不一致,则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由(略)名专家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由招标人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略)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略)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的“核对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略)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略)<(略)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略)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略)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略)天。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略)提交资料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略)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略):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略):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略)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略)确认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略)

(略)投标(略)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略)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略)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略)

(略)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略)

原件

(略)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略)

投标人自(略)(略)(略)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略)(略)以上的钢轨扣件(聚酯垫板)供货业绩

(投标申请人(略)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须同时提供采购合同(须同时包含合同封面、协议书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略)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略)投标(略)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略)站http:// (略)www.(略).cn)。

(略)、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略)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略)确认”栏中共同(略)确认。

(略)、本表“(略)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略)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略)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略)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略)、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略)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略)资料内作为(略)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略)、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略)、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略)、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略)、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交(略)(略)(略)等条款的资料,资格审查委员会以澄清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若投标人仍不提交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或资审不通过。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略)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略)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投标申请公函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仅供申请人参考,格式不作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略)

(略)、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 项目(略)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略)、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略)、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对所投标段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的各项规定。

(略)、本申请充(略)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略))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的投标,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为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

(略))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l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l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l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略)、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略)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略)、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略)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略)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略)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地址:(略)n > 电话: 传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略)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略)于 (国(略))的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授权人所属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项目的投标申请和资格(略)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住所地: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人)姓名(印刷体)

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签章):

注:须附被授权人的(略)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略)明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略)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 项目的资格预审结束

签发日期: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住所地:

附件(略):法定代表人(略)或其他有效的(略)明复印件

附件(略):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页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上附件(略)和附件(略)上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


附件七:

序号

被拒绝投标的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略)

<(略)广州(略)公司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刘秋雨(一级建造师(略)编号:粤(略)

(略)

叶军(略)师证书编号:(略)

(略)

肖中葆(略)师证书编号:J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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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用户理解,采招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 (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企业及个人资料,如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采招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采招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网站服务信息。

3.4 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3.5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规则:

(a)一个用户名只属于一个企业或个人,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并且一周内不能在超过7台不同的机器上使用。 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其用户名、密码转售、赠与、转借、租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性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用户承担;同时,采招网有权单方面中止为其提供的服务。

(b)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采招网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采招网形成竞争或损害采招网的利益, 或采招网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采招网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4. 内容所有权

4.1 采招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采招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采招网的一项基本政策,采招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采招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采招网的合法权益。

6. 免责声明

6.1 用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采招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采招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采招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采招网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采招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采招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采招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采招网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采招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采招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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