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承高速(略)第(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略)施工(略)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塘承高速(略) 已由 (略)政(略) 以《关于塘承高速(略)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略)管理 计[(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略)%、银行贷款(略)%,招标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塘承(略)是天(略)中“九横五纵”中的一纵(略)中(略)的重要组成部(略)。(略)的修建为(略)与宝坻、(略)以及承德、内蒙东部以及东北北部提供了便捷的(略),也将成为集疏港交通的重要组成部(略),它将带动(略)、(略)以(略)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解决天津港疏港交通的迫切需要,对完(略)综合运输体系具有重要作用。(略)线起点为京沈高速(接塘承(略)一期终点),沿老艾庄、北申庄西侧向北,在左家铺子西侧与(略)交叉后跨越蓟运河(略)境内,在小仇庄与赵山庄间穿过,沿(略)伏高压线走廊西侧北行,在李四后北与(略)、林(略)、老(略)相交后转向西北,在宗庄子西、蒙福庄东经过,在杨公庄东南跨(略)港渠,(略)西北与(略)延长线相交后平行于中干渠在其西侧向北,跨越北横渠后与京秦高速相交,塘承二期主线转向东与京秦高速并线,并线部(略)纳入京秦(略)项目,全长(略).8公里;联络线全长约3.(略)Km。。
2.2 本次招标范围:
塘承高速(略),包括塘承高速(略)的收费(略)施工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略)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略)。 。
2.3 标段划(略)
共(略)为 1个标段,其中:
第(略)标段:塘承高速(略),包括塘承高速(略)的收费(略)施工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略)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略)。
2.4 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略)-(略)-(略)至(略)-(略)-(略),共计(略)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略)专业承(略)资质, 具有1项新建或扩建(略)公里以上高速(略)(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略)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略)”,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略)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对(略)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略)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6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略)年4月1日至(略)年4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7投标人须提交(略)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至(略)-(略)-(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略)(略)至(略)时(略)(略),下午(略)时(略)(略)至(略)时(略)(略)(北京时间,下同),在(略)B1座(略)层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略)人本人(略)(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略)别(略)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略),图纸每套售价(略)(略),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略)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略)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9 时 (略)(略),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 (略)(略)至9时(略)(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略)会议室((略)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略)《(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n>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略)5号 | 地址:(略)1座(略)层 |
邮政编码: | (略) | 邮政编码: | (略) |
联系人:(略)n> | | 联系人:(略)n> | 张齐 |
电话: |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传真: | (略)-(略) |
(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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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略)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略)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略)话:(略)地址:(略)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