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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15-10-1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滦河青龙河口段迁安市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1. 招标条件
滦河青龙河口(略)已由(略)水利厅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略)中(略)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国内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治理范围为京沈(略)跨越处至青龙河与滦河汇合口,综合治理长度为(略)米,设计标准为(略)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略)疏浚、岸坡防护、新建排涝防洪闸等。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开工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近五年(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近五年类似业绩要求(略)近5年内至少2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指水库工 程或(略),时限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完工日期进行计算,证明材料以(略)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略)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略)水利厅核实确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略)年(略)月15日至(略)年(略)月15日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略)5年(略)月16日至(略)月(略)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略)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略)原件、委托代理人(略)原件,留存(略)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到(略)(唐(略)会议室)(略)并(略)。
注:(略)中应标明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略),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9日9时30(略),地点为(略)政务服务(略)开标室(地址:(略) >(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踏勘(略)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代理机构定于(略)5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迁(略)集合组织踏勘(略),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略)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n>(略)中(略)建设管理处
地址:(略)n >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n>张继明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略)n >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n>张进
电 话:(略)-(略);(略)
传 真:(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