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略)年第二(略)通沥(略)和第四(略)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QCG(略)-HO(略)
一、招标条件
乌(略)年第二(略)通沥(略)和第四(略)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乌(略),乌交农发[(略)](略)、(略)号的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略)察哈尔(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略)概况
1、建设地址:(略)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略)面类型:(略)基 (略)面
4、标段划(略):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略)3个标段,划(略)数据见招标范围:
5、计划工期:
(略)年5 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 ;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三、招标范围
第一施工标段号:TJ-1
序号 |
|
(略) |
里程(米) |
1 |
黄羊城 |
德太炉 |
(略).(略) |
2 |
本卜 |
(略).(略) |
3 |
毛吾素 |
(略).(略) |
(略).(略) |
4 |
铁沙盖 |
(略) |
(略).(略) |
(略).(略) |
5 |
(略) |
(略).(略) |
(略).(略) |
6 |
大滩 |
西沟子 |
(略).(略) |
7 |
花圪台 |
(略).(略) |
8 |
(略) |
(略).(略) |
9 |
(略) |
小海子 |
(略).(略) |
(略) |
东大海卜子 |
(略).(略) |
(略) |
中不浪 |
(略).(略) |
(略) |
东不浪 |
(略).(略) |
(略) |
(略) |
(略) |
(略).(略) |
(略) |
宏盘 |
双鹤岭 |
(略).(略) |
(略) |
天合社 |
(略).(略) |
(略) |
黑脑包 |
(略).(略) |
(略) |
坝底--(略) |
(略).(略) |
(略) |
乌兰苏木 |
天义珍--(略) |
(略).(略) |
七苏木、贾家营子 |
(略).(略) |
合计 |
(略).(略) |
注:1(略)内容:(略)基、(略)面及安全设施等
2(略)量清单为主
第二施工标段号:TJ-2
序号 |
|
(略) |
里程(米) |
1 |
铁沙盖 |
上沙盖 |
(略).(略) |
2 |
下(略) |
(略).(略) |
3 |
下(略) |
(略).(略) |
4 |
下(略) |
(略).(略) |
5 |
下(略) |
(略).(略) |
6 |
枳机滩 |
(略).(略) |
7 |
段家卜子 |
(略).2 |
8 |
中黄羊城 |
(略).(略) |
9 |
冯家卜子 |
(略).(略) |
(略) |
大滩 |
四号 |
(略).(略) |
(略).(略) |
(略) |
石烂 |
(略).(略) |
(略) |
(略) |
(略).(略) |
(略) |
宏盘 |
(略) |
(略).(略) |
(略) |
(略) |
(略).(略) |
(略) |
库伦苏木 |
第一嘎查 |
(略).(略) |
(略) |
石柱 |
(略).(略) |
(略) |
(略) |
科力图 |
(略).(略) |
(略) |
财务营 |
(略).(略) |
(略) |
冯家营 |
(略).(略) |
(略) |
小西营子 |
(略).(略) |
(略) |
东湾子 |
(略).(略) |
(略) |
口圪庆 |
(略).(略) |
(略) |
大滩--东(略) |
(略).(略) |
合计 |
(略).(略) |
注:1(略)内容:(略)基、(略)面及安全设施等
2(略)量清单为主
第三施工标段号:TJ-3
序号 |
|
(略) |
里程(米) |
1 |
(略) |
董北、董南 |
(略).(略) |
2 |
(略) |
西海子 |
(略).(略) |
3 |
马家 |
(略).(略) |
4 |
北苑 |
(略).(略) |
5 |
(略) |
(略).(略) |
6 |
阿北 |
(略).(略) |
7 |
|
义发泉、下沙盖 |
(略).(略) |
8 |
|
点力、义发泉 |
(略).(略) |
9 |
乌兰苏木 |
东营 |
(略).(略) |
(略) |
甘沟子、大东沟 |
(略).(略) |
(略) |
厂汉营、义兴泉 |
(略).(略) |
(略) |
(略) |
玉皇庙 |
(略).(略) |
(略) |
|
(略)沟 |
(略).(略) |
(略) |
库伦苏(略) |
(略) |
(略).(略) |
(略) |
巴音塔拉 |
(略).(略) |
(略) |
(略) |
大西沟、小西沟 |
(略).(略) |
(略) |
|
红卫、水泉、小南 |
(略) |
(略) |
乌兰苏木 |
坝梁、南口、南兰、北兰 |
(略).(略) |
白家、谢家、刘家、厂汉库伦、(略)、义兴泉、贾家营子、大马库伦 |
(略).(略) |
巴日大马库伦环保砖 |
|
(略) |
(略) |
北地、(略)、后贵、六间房 |
(略).(略) |
西山湾子 |
(略) |
(略) |
|
前永和 |
(略).(略) |
(略)沟 |
(略).(略) |
(略).(略) |
永和--华(略) |
(略).(略) |
三号 |
(略).(略) |
西卜子 |
(略).(略) |
(略).(略) |
大东沟 |
(略).(略) |
东方红 |
(略).(略) |
东贵 |
(略).(略) |
(略).(略) |
义兴泉 |
(略).(略) |
(略) |
黄羊城 |
于家口 |
(略).(略) |
(略).(略) |
后房子 |
(略).(略) |
(略).(略) |
新民 |
(略).(略) |
(略) |
合计 |
(略).(略) |
2(略)量清单为主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近5
年内((略)年3月1日至现在)成功地(略)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件1)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略)交通运输厅(略)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 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只允许中1个标。
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略)﹞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略)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略)〕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略)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见附件2)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略)(略)至(略)时00(略),下午(略)时(略)(略)至(略)时(略)(略)(北京时间,下同),在(略)。按以下要求(略):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略)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略)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略)原件、建造师(略)证书原件、安全考核证书原件、满足招标公告3.1.1条第②款要求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或)(略)交工接(略)竣工接收证书原件、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如(略)年度未出则提(略)只需提供应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略)公章、法人章及主管部门公章)的上述资料及法人代表(略)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略)。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略)址(如有)及(略)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0(略)(含图纸),(略)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略),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
投标人自(略)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略)址、(略))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略)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略)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略)量清单)同时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略)(略)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n)与内蒙(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察哈尔(略)
联 系 人:(略)/p>
联 系 电 话:(略) (略)
电 子 邮 箱:nmgg(略)/p>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
财 务 要 求 |
(略)年度~(略)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如(略)年度未出则提(略)只需提供应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业 绩 要 求 |
(略)年1月1日~至今 至少独立完工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
信 誉 要 求 |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
要求,没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制度和要求的现象。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人 员 |
标段号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JT-1
JT-2
JT-3
|
1 |
(略)师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有(略)专业(略)级建造师(略)证书及以上建造师(略)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在投标单位(略)),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在有效期内)。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项目总工 |
1 |
(略)师及以上职称,至少4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略)师职务。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附件2: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
1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数量 |
通过第(略)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略)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担保金额、(略)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略),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均要求任何有文字页(不包括内封面、目录、公证书封面及封底)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加盖相应的姓名章,并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略)明的(略),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略),未使用印章、(略)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略);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略)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略)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略)明上(略),未使用印章、(略)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略);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略)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略)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略)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略)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略)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略)验收、计量、(略)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 (投(略)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总价;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略),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均要求任何有文字页(不包括内封面、目录、公证书封面及封底)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加盖相应的姓名章,并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略)量固化(略)量固化清单(略)中的数据、
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略)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2.1 |
(略)值构成
(总(略)) | 第一个(略)及技术文件)(略)值构成: 不打(略)
评(略)标准: 通过形式评审
第二个信封 (投(略)量清单)(略)值构成:
评标价:(略) (略)(评(略)标准见2.2.4(3)款)
其他因素(略)值均为0 (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 (投(略)量清单)开标(略),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2 规定开标(略)被宣布为废标
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P。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计算出的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在开标(略),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
(投(略)量清单)开标(略)提出,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信封 (投(略)量清单)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
(投(略)量清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5)同一标段有效报价少于或等于三家时,仍认为其为有效的竞争性报价。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略)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略) |
2.2.4(3) |
评标价 | (略) 评标价得(略)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略)=(略)-偏差率×(略)×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略)=(略)+偏差率×(略)×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略)点的扣(略)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略)点的扣(略)值。本项目E1=2、E2=1。 |
2.2.4(4) |
其他因素 | 0(略)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略)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
“通过形式”。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略)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略)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略)标准进行打(略),并按得(略)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评标价得(略)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开标时
《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的得(略)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推荐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金额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略)值构成与评(略)标准
2.2.1 (略)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略)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略)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第3.5.1条款号规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略)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略)量清单中漏(略)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略)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略)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略)量清单中多(略)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略)子(略)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略)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略)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略)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略)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略)值进行打(略),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略)。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略)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略)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略)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值对其他部(略)计算出得(略)D。
3.2.2 评(略)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略)=A+B+C+D。(此次招标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故投标人得(略)=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略)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略)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略)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略)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