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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6-3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无线数据传输会议系统250500032 询比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 (略) 年(略) (略)
询比公告
(略)上海(略)公司 (略) 年(略) (略) (项目编号: TM-D(略)B(略) ),(略)上海(略)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略) (略)年(略) (略),预算金额: (略).(略)(不含税价)。
1.2 采购内容及(略)包(标包)划(略)情况:
1.2.1 采购内容
1(略)传输数据服务;
2(略)远程服务;
3 )音频外放效果远程服务;
4 (略);
5(略);
6 (略)服务;
7 (略);
8 (略);
9 (略);
(略) )电源节能管理;
(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 https:(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略)年 6月 (略)日。
★ 1.2.3服务地址:(略)1.2.4 标包划(略)情况:本项目不划(略)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总价响应限价,最高总价响应限价(略).(略)人民币(不含税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总价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略)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1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略)年 7月 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略)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略)年 7月 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略)年 7月 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略)站( (略)www.(略).cn)或(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略)项目的相关监理人,(略)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略)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成措施为供应商部(略)产品 (或全部产品 )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划(略)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 )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略))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略)年 7 月 1日 8 时 (略)至 (略)年 7 月 4日 (略) 时 (略)(北京时间,下同),潜在供应商须在此时间期限内按 4.2的要求完成登记申领,未在此期间完成的,视作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略)( https:(略).cn)”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文件(略)”模块或通过“(略)入口”跳转(略),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略)的供应商须先进行(略),(略)方法详见本公告“ 7供应商(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年 7 月 8日 (略) 时 (略)。
5.2 (略)的提交方式:(略)“(略)( https:(略).cn)”后,通过“招投标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略)入口”跳转(略),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完成加密(略)的(略)。供(略)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略)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略)提交(略)。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略)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提交
无需提交。
7. 供应商(略)
7.1 (略) (略)
未(略)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 通过 (略)( https:(略).cn ) 首页“立即(略)”模块 完成(略)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略) 证书(略)
参与(略)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略) (略)证书进行(略)编制和响应,并确保 (略)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略)证书(略)流程 详见 (略) “操作指引 -(略)”。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略)-(略) /(略)-(略)
服务(略): (略)om(略)技术支撑) (略)om.cn ( (略)证书(略)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略)( https:(略).cn)、中国(略)( 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略): (略)
代(略)
联系人(业务):高鹏、刘祖璇、李斌;
联系电话: (略)、 (略)
(略): (略)n
联系地址:(略)1(略)招标代理部
邮编: (略)
9.2 异议接收方式
(略) (略)( https:(略).cn ) 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略)
(略) 年 6 月 (略)日
(略)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