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略)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略)交通压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据《中华人民(略)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略)实施<中华人民(略)交通安全法>办法》《(略)交通安全条例》《(略)机动(略)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略)批准,决定调(略)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略)年7月1日起,(略)通行的电动摩托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其他机动车辆仍按照(略)年(略)月6日发布的《西(略)关于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西(略) (略)
(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