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略)商贸金融业规模化、精品化、高端化发展,根据《(略)大鹏(略)关于印(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略)大鹏(略)关于印(略)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略)年7月(略)日开展(略)年第一批商贸金融业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略)年度符合《(略)大鹏(略)关于印(略)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扶持措施的项目。措施支持项目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有数量(略)视申报情况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略),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略)结果。
二、本次申报采用“(略)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于(略)年7月(略)日前在(略)(https:(略).cn)完成(略)申报。
三、申报单位收到初审通过的确认信息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制作书面申报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略)1(略)管委会5(略)室,联系电话:(略)-(略)。
四、(略)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略)及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举报,举报电话:(略)-(略)。
特此通知。
附件:
1.(略)大鹏(略)关于印(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略)大鹏(略)关于印(略)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略)年(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金融业项目申报资料
4.(略)——企业申报使用手册
(略)
(略)年7月1日
附件:
1.附件1:(略)大鹏(略)关于印(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略)大鹏(略)关于印(略)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