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略) (略)年第七、八连(队)烘干塔维修、配套设备更换及提升机塔架基础项目的顺利(略)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比选工作规则》要(略)委托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具有施工能力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 (略)年第七、八连(队)烘干塔维修、配套设备更换及提升机塔架基础项目。
2. 建设单位 (略)。
3. 项目地点 :浩特陶海牧场第七、八连(队)。
二、 建设 内容
1. 项目 工期 : 3个月。
2. 主要建设 内容: 新建烘干塔提升机基础两个,钢筋混凝土结构,规格(略) 3.0m*3.0m*1.0m/个;更换配套设备拆除、维修及安装。
3. 最高限价(略) (略) (略)
4. (略)方式 : 合同履约完毕且按要求开具发票后 (略)中标价款的 (略) % ,剩余 3%为(略)完工后一年进行(略) 。
三、对比选 单位的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 3年内,参与比选 的法定代表人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黑名单” 。
5. 近 3年内,参与比选 的法定代表人 、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略)或刑事处罚。
6. 具备在呼(略)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参与比选时需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2. 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 近三年内( (略) 2 年 —(略) 4 年)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
3. (略)明材料 : 比选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的,需提供(略)(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略)复印件)。
4. 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略)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 申请人的 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 申请 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四是出具 具备在呼(略)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的承诺书。
5. 提供 财务会计制度 、 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 提供 对本 项目完(略)的 施工 方案及承诺书。
7. 报价 单(比选报价超过 最高限价 视为无效报价) 。
五、比选 (略) 方式及中选规则
1. 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比选方式 ,参与比选的单位将比选资料电子版(略)在(略)截止时间前发至联系(略),同时将 2份原件按联系方式邮寄 。
2. (略)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比选单位提供的 比选材料 综合评(略),综合得(略)最高的比选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并发布中标公示。
六、 时间
(略)截止时间 : (略) 5 年 7 月 4 日 (略) : 0 0时 。
比选评审时间: (略)年7月5日(略):(略)时。
七、 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晓琨
联系电话: (略)
地址:(略)3 #(略) (略)
(略) 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