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中五采(服)[(略)](略)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略)化粪池清理项目
三、项目资(略)自筹
四、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化粪池清理和全院室内外(略)疏通,目前我院(略)布(略)、(略)、(略)域化粪池共计(略)个,容量合计约(略)m3,为(略)的正常运作,需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
五、服务地址:(略)1.供(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略)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略)和(略)公(略)出具给(略)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略)〕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 截止时间当(略)站((略)www.(略).cn)(略)(http:(略).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 (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已(略)且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七、(略)方式:采用(略)方式或(略)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略)名称+项目名称+(略)资料”)(略)地点(详见第十四条)进行(略)。
八、商谈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略)资料(略)至(略)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员对相关(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略)回传相关商谈文件至供应商(略)。
九、(略)截止日期:(略)年7月6日,(略):(略)。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略)。
十、商谈地址:(略)7月8日(略):(略)。
十二、本次商谈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商谈会,并携带(略)原件以备查核。院内商谈顺序以(略)成功顺序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杨老师,(略)-(略)p>十四、联系地址:(略)4A(略)((略)号)
中山大学(略)
(略)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