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句农(渔政)罚〔(略)〕6号
二、案件名称:叶*辉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三、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略)o:p>
四、主要违法事实: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
五、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给予罚款、没收电捕鱼工具的处罚决定。
六、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略)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略)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