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根据划(略)工作要求,现对不良债权资产划(略)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不良债权资产划(略)法律服务。
1.2 比选内容:包括不良债权资产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和不良债权资产划(略)的法律咨询服务。
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参选人须同时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略)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并为参选人在职员工。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其余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3.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3.1获取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2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址:(略)1栋(略)室。
3.3获取方式
参选人需持以下材料(略)本项目比选文件:
(1)(略)人须提供本单位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单位负责人(略)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的(略)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是本单位负责人,须出示其作为负责人的(略)明原件(一份)及(略)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比选文件为电子版,比选人需自行准备存储设备。
4.参选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地址
4.1截止时间:(略)年7月9日上午9:(略)。
4.2送达地址:(略)1栋(略)会议室。
4.3其他事项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址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1栋(略)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