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1. 检测类别:
(1)全院急救类医疗设备年度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除颤仪(AED)、呼吸机、麻醉机、心电监护仪、注射泵、输液泵、吸引器等设备的性能检测、安全检测与功能验证,确保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符合相关急救医疗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计量类医疗设备年度检定/校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计量检定规程/校准(略)在用的、属于强制检(略)要求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年度检定或校准。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计(表)、心电图机、多参数监护仪(涉及计量参数)、婴儿培养箱、高频电刀、输液泵/注射泵(流量)、体温计、氧气吸入器等。
2.具体设备清单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略)待检测急救类、计量类医疗设备清单》。
3.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测/检定/校准。
(2)提供上门检测服务。按照总院及(略)院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时间,服务单位在接到我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略)进行服务,并在(略)服务(略)个工作日内出具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报告;针对需要送检到服务单位实验室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的仪器,服务单位应派人到我院进行(略)收件并在完成计量服务工作后,派人送还至我院指定地点。
(3)检测完成后,需出具合法、有效、规范的检测报告/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其中,计量器具的检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出具《检定证书》(带CMA标志);校准可由具备CNAS认可或相应能力的校准实验室出具《校准证书》。
(4)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设备,需(略)进行维修或处理建议。
(5)本次采购计量检测服务设备,需按照全(略)检定证书。
(6)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要求:
(1)针对急救类设备检测: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疗器械维修资质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能力证明(如ISO (略)认证、厂家授权服务资格、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等),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团(略)师资质证书等)。
(2)针对计量类设备检定/校准:(略)级(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3)对于非强制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投标人可以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相应校准能力的实验室(提供有效的CNAS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印件,认可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涉及的计量器具校准项目)。
(4)综合要求:投标人需(略)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常驻技术人员,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服务响应(提供相关证明,如租赁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等)。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至少 3年同类设备检测经验(提供简历及相关证明)。
(6)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3个(略)医疗设备年度检测服务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4日,每日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方式:
(1)(略)获取:(略)后勤保障部(地址:(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略))。
(2)通过(略)后获得招标文件附件《(略)待检测急救类、计量类医疗设备清单》。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略)年7月4日(略):(略)
2.递交地址:(略)1)(略)递交:(略)号,(略)后勤保障部。
(2)(略):通过(略)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开标时间:(略)年7月7日上午(略)点(略)
2.开标地址:(略)3.开标方式:邀请所有(略)且资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参加(资质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杨老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