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略)、(略)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高质量充(略)就业,现拟(略)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公开招募实习生共(略)名,具体岗位参见《(略)机关事业单位(略)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实习人员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在校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专生、本科生为(略)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无年级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略)德品行,综合素质较高,未受任何处(略)、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募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略)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略):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募程序
(一)(略)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实行(略),不设(略)。(略)人员将电子版(略)资料发至招募(略),(略)标题以“姓(略)及专业+岗位编号”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各实习单位自行组织招募,确定实习人员名单,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拟录用实习人员到岗。
(二)(略)时间
(略)年7月2日至7月(略)日。
(三)注意事项
(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略)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略)表(附件2)。
2.证明材料:(略)、中国(略))《教育部学籍(略)验证报告》、相关奖状及证书扫描件、(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略):详见《(略)机关事业单位(略)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实习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实习要求
(一)实习期限一般为1到6个月,具体实习期限由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略)人员需保证有充足的实习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实习。
(二)拟录用实习生到岗(略))同意(略))同意盖章的《在校大学生实习申请备案表》,实习单位与拟录用(略))签署《(略)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三)拟录用实习生在签订《(略)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前须提供半年内入职体检报告,并自行(略)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略)),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实习期限,具体费用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四)严禁实习生将实习单位的内部资料向外泄露。因实习生本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五)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略)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实习生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管理规定的,实习单位可依法、依协议终止其在本单位的实习,(略)备案。
四、实习待遇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略)的实习补贴标准为每月(略),按月(略),实习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略)。
(二)工作用餐由实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住宿和交通由实习生个人自行解决。
(三)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出具书面实习鉴定书,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给予实习评价,实习生实习鉴定为优秀的,(略)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兵员征集中可优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略)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略)资格等违反招募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略)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
(二)(略)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略)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略)人员本人承担。
(三)各实习单位自行组织招募时,被通知的(略)人员需向实习单位提供打印手写(略)的承诺书(附件4)。
(四)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略)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略)负责解释。
(略)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