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要求:根据《(略)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自财规〔(略)〕2号)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第七项要求,资产报废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材料;同时,《自(略)部(略)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试行办法》(自财规〔(略)〕3号)第三章规定,对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2.服务要求:
①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及价值评估,出具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资产报废鉴定报告》;
②报告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现状、报废原因、技术鉴定结论、处置建议等,确保报告格式及内容符合自财规〔(略)〕2号、3号文件规定;
③协助委托方完善资产报废审批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④交付成果:提供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资产报废鉴定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PDF格式)(须盖章)。
⑤对鉴定结果负责,确保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3.考核要求:
①延迟交付报告:(略)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提交正式报告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略)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延迟超过3个工作日,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略)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②内容不符合要求:报告未包含资产现状、报废原因、技术鉴定结论、处置建议等必备内容,或格式不符合自财规〔(略)〕2号、3号文件规定的,(略)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并限期2个工作日内(略)改。(略)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略)合同总金额的(略)%违约金。
③鉴定结果失实:因服务机构主观原因导致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略)合同总金额的(略)%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④未协助完善材料:未按委托方要求协助完善资产报废审批所需材料的,(略)合同总金额的3%违约金。
⑤资质不符或人员不达标:服务机构实际资质或鉴定人员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略)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⑥违约金上限:所有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略)%违约金。若因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委托方保留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4(略)要求:
①服务响应时(略)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提交正式报告;
②在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报废处置的审批后,服务费用按次结算
③对鉴定结果负责,确保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④服务地址:(略)="margin-top:0;margin-bottom:0;line-height:2;font-size:(略)pt"> 二、响应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生产备案、经营许可/经营备案、(略)证、各级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函、项目承诺函、报价单、廉洁承诺书及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产品历史成交信息情况等。
三、(略)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5日(略)点(略),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略)资料并(略)电子版至(略)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略)电子版视为未(略)成功,资料未完(略)提供视为(略)不成功。
四、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略)话:(略)-(略)(工作时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邮寄地址:(略)1(略)、(略))。
响应文件模板(货物).doc" href="http:(略).cn/uploadfile/(略)/(略).doc" target="_blank">(略)供应商书面报价响应文件模板(货物).doc
(略)采购科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