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陪护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略)方式((略)地址:(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略)-NK-ZC(略)
项目名称:陪护椅
预算金额:(略)(¥:(略).(略))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陪护椅 | (略) | 张 | 1.规格:折叠≥(略)mm×(略)mm×(略)mm;展开≥(略)mm×(略)mm;陪护椅内径≥(略)mm。 2.椅架:椅体采用冷轧钢管,扶手采用≥φ(略)mm×1.2mm圆管、框架采用≥φ(略)mm×1.2mm圆管及≥(略)mm×(略)mm×1.2mm方管,采用激光切割技术,焊接工艺。 3.脚轮:配备静音医用聚氨酯脚轮。椅腿下方装有ABS塑胶脚套,减小与地面摩擦。 4.椅面:采用≥3cm厚高密度海绵,PVC人造革耐磨性、甲醛含量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PVC人造革耐磨性、甲醛含量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CMA认可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多层胶合木板制作。枕头为≥8cm海绵。海绵密度≥(略)kg/m3(海绵密度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CMA认可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上覆耐磨、防腐PVC软皮,表面易擦洗,质地厚实。陪护椅提手材质:加厚棉涤纶。 5.扶手:采用ABS一次性注塑成型,表面光滑方便清理。 6.采用铝合金(略)体连接件链接,硬度不低于8°。连接件采用(略)材质,T5工艺制作((略)、T5铝合金型材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CMA认可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 7.陪护椅中间支撑脚采用≥Φ(略)×1.2mm碳钢光亮管焊接而成,无钢丝绳结构设计,采用液压缓冲装置(液压缓冲装置须提供清晰的产品细节彩图),收缩平稳,拉起放下无阻力顺畅自如,保证一体性,提高稳定性,同时配备两个塑料脚垫,保护地面防摩擦。 8.坐板背部采用PVC材料覆片覆盖,有害物质(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等)含量均为未检出(有害物质含量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CMA认可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环保安全,延长椅子使用寿命。 9.表面处理: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抗酸碱、耐腐蚀、耐褪色。粉末涂料采用抗菌涂料,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大肠杆菌抗菌率均≥(略)%(抗菌涂料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CMA认可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环保无害,粉末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粉末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CMA认可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喷塑层涂着均匀,真正达到内外防锈。 (略).陪护椅可折叠起来当椅子使用,又可展开来当床使用。 (略).提供5年质保,海绵、PVC软皮破损及塑胶轮终身免费更换。 (略) (参考图1) (略) (参考图2) (略) (参考图3)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内)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址:(略)p>
方式:通过电子(略)方式获取((略)地址:(略)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信息。
售价:(略).(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略)开标(略)一期5(略)第七层(九江(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略)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略)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略)抽签决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4、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略)(鼓励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略)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必须有所致单位(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略)提交,否则响应(略);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略);账号:(略))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略)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略)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略)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5、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半年内付合同总价的(略)%,余款3%(略)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略)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略)〕(略)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略)一期5(略)第七层(九江(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a>
开 户 行:九江银行赣州(略)
(略)
账 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卢女士(采购单位):(略)-(略)
肖丽梅(采购代理机构):(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