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略)烟草制品(略)售(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略)售点设置现状、烟草制品(略)售业务收益、烟(略)场需求、烟草制品供给、(略)域(略)及烟草部门相关官方(略)测定(略)年度(略)售点规划总量,并以3个月为办证批次周期,统一时间集中开放申办。现将(略)年第3期烟草专卖(略)售许可证新办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时间
本期申办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秒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秒。
本期申办开始后至结束时间前提交的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包含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新办申请,按照先申请先受理、先受理先(略)的原则,在本期可增设(略)售点数量范围内审批(略)。
二、申请方(略)
(一)(略)申请。通过多彩宝AP(略)等向社(略)提出申请。
((略)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服务窗口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略)申请的,申请时(略)服务器时间为准;通过线下申请的,申请时(略)后显示的时间为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退回的,以材料补正后的申请时间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略)烟草制品(略)售(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受办证批次周期有关规则限制。
(二)在批次周期公告已发布、但尚未生效期间收到的新办申请,根据收到申请时生效的批次周期可增设(略)售点数量,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因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导致已公布的下一批次周期可增设(略)售点数量实际减少的,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应减少下一批次周期的可增设(略)售点数量。
(三)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略)米范围内暂不纳入规划。
(四)(略)咨询电话:(略)-(略)、监督电话:(略)。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略)进行监督,同时也可致电咨询查核许可证(略)有关情况。
(五)(略)烟草专卖(略)售许可证不收费、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许可业务,切勿轻信中介机构不实承诺,谨防上当受骗;(略)烟草专卖(略)售许可证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许可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此提醒广大申请人,要提高警惕,不听信虚假宣传,按照(略),切勿轻信低价代办和虚假承诺。
以上未尽事宜,由(略)负责解释。
附件:(略)年第3期烟草制品(略)售点可设置数量(略)配表.docx" href="http:(略).cn/P(略).docx" needdownload="true" oldsrc="/protect/P(略)/P(略)/P(略).docx" otheroperation="false" style="font-size: (略)px; color: rgb(0, (略), (略));" title="附件:(略)年第3期烟草制品(略)售点可设置数量(略)配表.docx">
附件:(略)年第3期烟草制品(略)售点可设置数量(略)配表.docx
(略)
(略)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