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场(略)决(略)范围内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 抽检 工作。邀请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 (略)参加比选,以综合评(略)法评出一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验机构技术要求
1、产品抽样、检验和结果判定应严格按照相应产品标准和检验细则进行,符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略)场监(略)第(略)号令)相应规定。
2、承检机构在抽样结束后(略)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报送检验结果汇总表及抽查产品质量(略)析报告。
3、 承检 机构应当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抽样、检验工作,保证抽样、检验工作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真实。
4.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报告采购方。
5.检验结论为合格并且属于无偿提供的样品,供应商应当在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期限届满后及时退还。
二、比选控制价
1、控制价:(略),服务期内抽检费总额不超过控制价。
2、控制价(项目报价)包含:购样费和检验费(涵盖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购置样品、抽样、检测、仓储租赁及保管、运输费、相关杂费等流程全部费用)。抽检批次及具体产品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3、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检方承担。
4、费用结算:项目费用最终根据实际任务批次据实结算,在项目每年任务期满且验收通过之后,一次性(略),若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扣除有关费用,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略)场(略)制定的产品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批次数量实施。
四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要求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 /出资人(略)复印件)。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说明
1 . 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和承诺函(附件 1)需在比选申请文件袋外单独封装,供比选小组在比选前进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承诺函都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将取消比选资格)。
2 . 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 、评(略)细则
见附件三
六 、(略)要求
1 、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 (略)站”发布;
2 、 投标 文件应逐条响应 评(略)细则 内容及服务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单独说明;
3 、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将加盖本单位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封装完好,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于 (略)年 7 月 4 日1 2 :(略)前交(略)场(略)((略)武(略)号二橦二单(略))
联系人:(略) 王老师 ,电话: (略)
附件1
附件2 (略)场(略)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附件3
(略)场(略)
(略) 年 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