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安全环保(略)建设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略)建设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略)的开展及部署安装项目,对上述业务的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进行立项招标。拟签订1+1+1年合同】
l 项目所在地:【中国境内(不含港(略))(略)地设施、渤海/东海/黄海/(略)域海上设施。】
l 预计发标时间:【(略)年(略)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略)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略)投标),认可该(略)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略)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略)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略)站((略)www.(略).cn)或“(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http:(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近三年((略)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略)。
(4) 投标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5) 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三、 业绩要求:
(1)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已完(略)接入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 ★特殊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 |
如供应商非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源库供应商,投标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
★特殊说明(服务商) |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略)资本金不能为(略),须提供(略)资本缴纳证明,(略)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略)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略)资本缴纳证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略)-(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略)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略)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于静
电话:(略)-(略)
(略)地址:(略)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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