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略)年-(略)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运输及处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兴山日清(略)公(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运输及处置,飞灰上车地点(略)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处置地点由报价人自行安排。具体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兴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兴山发电项目)位于兴(略)李家沟,总处理规模为(略)吨/日,用地面积3.8(略)平方米,焚烧厂包括主厂房、栈桥及地磅(计(略)、水工设施、(略)等(略)等;(略)包括厂(略)(李家沟大桥至(略)、临水侧边坡、北侧边坡抗滑桩及挡土墙、(略)北侧排洪渠及沉砂池等。项目一次建成,处理规模为(略)吨/日,采用1套(略)吨/日的焚烧线,配置1台(略)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置1套7.5MW汽轮机发电机组,1座处理能力为(略)吨/日的垃圾渗滤液(略)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PNCR(高(略)子干法脱硝)+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熟石灰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并预留SCR设施用地,处理达标后由(略)米高排气筒排放;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MBR(管式超滤膜)+DTRO(碟管式反渗透)+HPRO(高压反渗透)”工艺,水质达标后回用;焚烧飞灰经水泥+螯合剂的固化/稳定化处理工艺进行固化处理后,交由飞灰处置单位处置。
飞灰稳定处理及处置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2)实施地址:(略)
(3)服务期限:暂定(略)年8月1日-(略)年7月(略)日(1年),最终以采购人明确的服务时间期限为准。
- 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需包含收集、贮存、处置。
(2)业绩要求:具有飞灰处置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业绩(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
(3)信(略)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采(略)(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7 月(略)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9时。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略)上报价、(略)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p>
联系电话:(略)
(略):song_yang2@ctg.com.cn
<(略)经营管理部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