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简称“我公司”)拥有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3户债权资产。我公司拟对清单中资产进行单户或组包公开处置并公开招募投资者,现予以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资产处置基准日:(略)年5月(略)日 单位:(略) |
序号 |
所在地 |
债务人 |
债权合计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其他费用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抵质押人 |
抵质押物 |
备注 |
1 |
天津 |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 |
抵押、 保证 |
|
| 该债权(略)等(略)家企业实质合并重(略)范围内企业,目前已进入重(略)方案执行阶段。按照重(略)方案,该债权将通过现金清偿、留债清偿、转股清偿及信托受益权份额清偿的方式综合受偿。该债权留债本金金额(略).(略)。 |
2 |
本溪 |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0 |
抵押、保证 |
| 抵押物:位(略)的(略)套商业用房,面积(略).(略)平方米。 |
无 |
3 |
本溪 |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0 |
抵押、保证 |
保证人:(略) |
抵押物:(略)“金域蓝湾”(略)套住宅,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
无
|
风险提示:
本次处置中资产为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上述本金利息数据为转让方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转让方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可一次性(略)转让价款或(略)期(略)转让价款,(略)期(略)转让价款需符合转让方规定的要求。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略)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略):(略)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略),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略)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略)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