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我院现有两批报废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出售,方式为“密封报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1.电脑、电视机、显微镜等设备一批。评估底价为(略).(略)((略))。
2.读卡器、电动阀、水控器等设备一批。评估底价为(略).(略)((略))。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收购、销售”“再生物资回收、销售”等,具备回收、处置我院报废国有资产相应资质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三、工作流程
(一)(略)
(略)方式:电子(略),审核通过后(略)回复告知,(略)人须于(略)踏勘当天提交纸质版,当日未提交纸质资料的,不进入下一轮进校踏勘环节。
(略)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再生资源回收经验备案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略);
3.法人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
(略)截止时间:(略)年7月4日中午(略):(略),以(略)收件时间为准。
(略):
(二)(略)踏勘
踏勘时间:(略)年7月8日上午9:(略)正门前统一集合,提交纸质(略)资料后统一进校。(外来单位无法进校停车,请竞价人提前做好安排)
竞价人须于(略)年7月8日当天自行携带(略)张加盖单位公章的空白报价单,于(略)踏勘完毕后当场填写提交,我院(略)统一(略)信封密封。无公章的报价单无效。
(三)评标与公示
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最低价(评估价)成交,否则本轮竞价失败。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到成交为止。
竞价结果将于(略)公示。
四、竞价人须知
1.成交人须在协议(略)缴纳履约保证金(略),待报废物资清理搬运完后全额无息退还,但中标后不履行者不予退还。
2.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3.成交人须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回收款并将处置资产从我院清出。成交人在(略)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它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清理干净。
4.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公告。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略)
(略)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