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项目编号:AHCQB-(略))于(略)年(略)月(略)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入(略)
第二入围候(略)
地址:(略)justify;text-indent:2em;"> 技术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标书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1栋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公示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略)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1栋,联系人:(略)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略)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