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扶贫牦牛育肥基地
公开招租公告
各位租赁意向者:
为切实增强扶贫产业项目运营增收能力,有效发挥产业利益联结带贫益贫作用,保障产业扶贫项目可持续、有计划发展,现(略)扶贫牦牛育肥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略)牧场)。
2.招租范围: 包含(略)个牦牛育肥基地(含配套设施)、牧场草场。
3.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完善。
4.用途限制: 仅限用于牦牛育肥、牦牛肉加工及相关配套产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高污染、高风险或与产业政策不符的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略)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赁条件与要求
1.承租主体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破坏设施。
3.确定承租意向方以最终报价高者为准。
4.确定承租后,承租方需缴纳(略),(略)(大写:(略))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租且无违约行为、建筑主体及附属设施无损坏后予以退还;若因承租方责任导致主体或附属设施损坏,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损失,不足部(略)由承租方另行承担。
5.承租期内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环卫费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金按年计付,承租方应于每年租赁期始月(以合同约定为准)前(略)日内将当年租金(略)至指定账户。
四、租赁流程
有意承租的企业或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内,携带以下材料(略)和(略)(产业办)(略):
企业: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复印件、(略)(如有委托);
个人:(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特别提示
1.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略)日内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2.租赁期内,水、电、物业、环保等运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涉及设施维修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承租。
4.如发现承租方存在违法经营、擅自转租或严重破坏资产等行为,将立即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责任。
5.租金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略) 账号:(略)-(略)
开户行:农(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