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项目,已经取得立项批准,决定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潜在
供应商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年铁框采购项目(包一)(三次招标)
2.项目编号: WYYY(略)
3.采购方式(略)
4.资金来源(略)
5.采购需求:
合同包(略)
品目号(略)
标的名称(略)
数量:(略)个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①铁框((略)mmx(略)mmx(略)mm±5mm含底碗),重量((略)kg±0.2kg),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
②铁框主材必须是钢铁企业生产并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钢材材质为Q(略)的U型钢。表面处理方式:热镀锌,颜色银白色。镀锌工艺厚度:≥(略)u(略)、货位牌、(略)配件);
③如产品不符合《铁框到货验收表》中的要求,中标人须按相关约定按质论价或予以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到货(服务)地点与交货(服务)期:
①交货地址:(略)1号。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的交货通知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交货。
6.最高限价: (略) (略)(含税)(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设置谈判保证金
8.其他:
8.1若由于国家或烟草行业调(略)现行采购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政策,如与本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冲突的,以国家或烟草行业调(略)后的政策为准;如相关法规或政策调(略)工作内容删减或取消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调(略)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并据实结算合同价款。
8.2供应商(略)参加竞争谈判,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8.3在合同期限内,若采购人累计(略)费用达到中标人中标总金额(含税)时,本项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略)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略)近期发生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出(略)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略)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正反面复印件。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直接或间(略);
在开标当(略)站(https:(略).co(略)站(https:(略).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4.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略)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略)站(https:(略).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5.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略)站(https:(略).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6.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福建烟草(略)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确定)。
7.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供应商在响应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成交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供应商须对此进行承诺(详见第六章中的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取得CMA、(略)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提供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书复印件)出具的铁框检测报告,并(略)。报告中的钢材材质、焊接工艺要求两项指标内容任意一项不满足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2.2.1钢材材质、★2.4.2焊接工艺要求,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提供核查检测报告真(略),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机构(略)址等,在评标(略)查证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后进入后续的评审环节。)
三、(略)资料提交
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
2.地址:(略)1号 福建(略)公司企管部;
3.(略)资料:(略)材料为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复印件,(略)材料为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供联系人的(略)和联系电话。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地址:(略)1号,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略)
2、监督机构
(略)规范办
地址:(略)1号
电 话: (略)-(略)
日期:(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