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略)振兴的战略部署,充(略)挖掘和利用我场丰富的林地资源潜力,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略)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林下经济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办单位概况
(一)单位名称:
(二)合作地块概况:合作地块位于夹(略)国有林场范围内,面积约(略)亩,海波约(略)-(略)米,坡度小于(略)度,土壤性质为黄壤,森林郁闭度0.6-0.7,主要树种有柳杉、杉木和桢楠。
二、 合作项目范围与模式
(一)合作范围:本次招商旨在征集以下一种或多种林下经济业态的合作伙伴。
1.林下种植:如中草药、食用菌、特色蔬菜、野生花卉等。
2.林下养殖:符合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的林下动物养殖,如生态鸡、鹅、羊等。
(二)合作模式:
项目主办单位提供合作地块的林下空间,合作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其他创新模式:欢迎意向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合作方案。
三、 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依法(略)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申报业态选择):
1.林下种/养殖类:需具备一定的相关种养殖经验。优先考虑具有绿色、有机认证经验或自有(略)的单位。
2.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能够保证项目的持续投入。
3.特别要求:
((略))严格遵守《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林木资源,做好防火、防病虫害工作。
((略))认同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愿意与林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征集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于(略)年(略)月(略)日(略)发布。
(二)意向方(略):
1.(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2.(略)方式:意向合作方需在此期限内提交(略)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至
3.联系人:(略)。
(三)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合作方进入商谈环节。